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四川省长江造林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1辆小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川QT0119)
更新时间 | 2024-12-19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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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省长江造林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辆小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川******)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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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川省长江造林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辆小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川******)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川省长江造林局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为*川省长江造林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辆小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川******)。转让车辆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排放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服务费后,转受双方按车辆现状进行移交,车辆移交前的违章记录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滞纳金等),移交后车辆权属归受让方所有,若出现违章、安全事故以及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转让方无关。*.本次转让标的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政策并承担车辆检测、保险、*手车交易税费、过户等相关费用,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公告期间,部分车辆交强险和年检已过期,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相关的规定,不得以前述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转让方承诺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如确需补交交强险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因转让方未购买交强险、办理年检所产生的罚款由转让方承担。*.由于车辆停放*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其他事项详见《机动车信息表》等,特别提示:《机动车信息表》披露已行驶里程数仅供参考,以交付时实际里程为准。*.现场踏勘有关信息:车辆停放地点:*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东段**号长江造林局院内,看车联系人:齐先生,***********。*.车顶上的警示灯和车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不在本次转让范围,转让方在车辆交付前自行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