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北京工信汇思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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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 标的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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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工信睿思(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信神州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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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比例: |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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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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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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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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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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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截至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 (*)如只产生*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次性交纳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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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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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本项目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国信神州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底价为*.****万元;工信睿思(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底价为*.****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由国信神州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工信睿思(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各自转让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 *、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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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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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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