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专业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武清专业[****]****
*、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津武(挂)****-***号地块居住项目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雍和置业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银行贷款:*****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 天津雍和置业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专业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津武(挂)****-***号地块居住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包含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平方米;新建住宅楼及配建,总投资额******万元。 | *.*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新城雍和道南侧 | *.*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标段:标段名称:津武(挂)****-***号地块居住项目景观施工,招标范围:招标规模为*****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平方米,铺装面积*****平方米,水景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景观照明工程、铺装及硬化工程、景观小品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万元。 | *.*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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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标段:资质: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施工或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关内容,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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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确认方式 *.*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锁登*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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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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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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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凡有意参与且符合公告第 *.* 款资格要求的单位,可直接联系代理机构,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公告第*.*款要求进行确认 获取文件。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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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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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雍和置业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刘芸(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南路**号邮政编码:******联系人:李晓东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郭宏(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棉*创意街区*-*-***-***邮政编码:******联系人:郭彬电话:***********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雍和置业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理负责人:李晓东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泉发南路**号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刘晓熙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