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所属20辆公交车辆报废整体处置项目(第四批)
更新时间 | 2024-12-1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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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所属**辆公交车辆报废整体处置项目(第*批)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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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所属**辆公交车辆报废整体处置项目(第*批)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交易标的停放于广元市利州区北*环瓷莲路公交总站,现场看车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工作时间预约)。*、交易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整体转让和交接,不存在抵押、担保等影响交易的情形。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须承诺以下事项:*、意向受让方应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〇*〇年第*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对本次转让的报废车辆进行报废拆解,并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完成注销车辆登记手续并取得注销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以及相关规定要求,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具备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拆解、注销等相关资质。*、意向受让方应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要求,合规合理处置本次转让的报废车辆拆解后的固体危废物。*、意向受让方应承诺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及环评、安评相关规定要求,合规合理处置本次转让的报废车辆及拆解后的公交车***气瓶及余气(压缩天然气)。*、意向受让方应承诺拆解过程规范,*大总成合规处置。*、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成功受让本次转让车辆后,仅用于报废处理,不得上路行驶或另作它用。*、意向受让方对本次转让报废车辆的相关安全、环保、拆解、法律责任等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全面勘查、鉴定,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行驶公里数、排放标准,现场转运作业以及其他方面的风险),并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勘确认书》,确认标的现状、数量、范围等。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查勘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办理报名事宜,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交易标的仅用于报废处置,不得上路行驶或另作他用。成交后,受让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〇*〇年第*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对本次转让的报废车辆进行报废、拆解、回收,并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注销车辆登记手续并取得注销证明,相关的安全、环保、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成交后,受让方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结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保证金后*个工作日内进行移交,受让方自行负责交易标的拆除、搬运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自受让方运输车辆离开转让方保管场地即视为该车辆完成交付,完成交付后标的的损毁、灭失及产生的*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本次转让的所有车辆的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交付前的停放费用和保管义务均由转让方承担。*、若受让方为省外处置单位,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跨省转移手续。*、受让方自标的接收之日起**日内完成交易标的报废并交付转让方相关报废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若因受让方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或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及时办理交易标的移交、报废,亦或在交易拆除、搬迁、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交易合同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同时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合同约定,及时办毕并交付相关报废手续且未发生任何违约及安全责任事故,经转让方确认后,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及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本次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报废车辆处置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