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赤峰市翁牛特旗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地村于家窝铺) | 法定代表人 | 王文福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铅锌银锰矿开采、铅锌矿石选矿、销售。 *般经营项目:无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辛和平 | **.******* |
中国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 **.******* |
河南井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赤峰市翁牛特旗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债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则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区**楼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宋永祺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中国地质下属中矿公司转让持有山川公司**%股权和债权项目评估报告确认及备案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赤峰市翁牛特旗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股权及相关债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征集到*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第****号,中国地质矿业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年*月**日),持有对赤峰市翁牛特旗山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的应收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借款利息、应收代垫费用总计*,***.***万元,其中:应收借款本金**,***,***.**元,应收借款利息**,***,***.**元,应收代垫费用***,***.**元。标的企业自****年*月**日后到工商变更日,债权产生的新增利息由受让方代标的公司承担,按银行同期*年期贷款利率(***)计息;*、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股权实际状态进行交易和交付,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北交所承担任何责任。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