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关于柳州市飞鹅路53号新时代商业港H栋3-52(变卖)的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2-1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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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潘培伟名下位于柳州市飞鹅路**号新时代商业港*栋*-**房产进行网络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柳州市飞鹅路**号新时代商业港*栋*-**房产
权属情况:产权证号:柳房权证字第*******;权利人:潘培伟;房产规划用途:其他(设计用途:商铺);房产建筑面积:**.**㎡;标的物所在楼层:*层;实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及实际状况为准。
租赁情况:无
占有使用情况:标的物尚未清空,目前有案外人使用,原租赁已到期,现使用人任按原租赁继续缴纳使用,费用为***元/月,已交至****年*月,并于****年*月**日签订了《腾退房屋保证书》。买受人拍卖成交后可与现使用人协商租赁事宜,如不能协商*致需清空的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如需要采取强制腾退措施的,可能导致交付延迟。
特别提示:
*、本次拍卖成交并支付全部价款后,本院将出具成交确认法律文书送达产权登记部门及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前往产权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方承担,买受人先行代为垫付出让方税费,再凭缴税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
*、本次拍卖仅拍卖不动产主体部分,不包括涉案不动产的装修家具等电器部分,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
*、执行案号及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桂****执恢***号;(****)桂****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财产评估报告或定价依据:本院依法采取网络询价的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经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得出参考价为******元。本院依照拍卖相关规定酌定变卖起拍价为******.**元。
*、通知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已通知
被执行人:已通知
*、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情况:无人主张
*、竞价时间、起拍价以及竞价规则:
变卖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上午**:**止(以淘宝网竞价时间区间为准,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变卖起拍价:******.**元,变卖预缴款******.**元,增价幅度****元。
竞价规则: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小时内无人竞价,变卖即成交。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非保证金),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变卖保证金、变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号:变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柳州市龙城支行,户名: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账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尾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变卖成交且交纳全部款项后,买受人应在*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变卖预缴款及变卖余款交纳凭证、买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是,但本院不提供按揭贷款服务,需要按揭贷款的,请自行提前向相关贷款银行进行咨询确认。
如中国建设银行柳州分行,咨询电话:****-*******,****-*******。联系人:黎经理***********。后应于*日内向本院提交延期交纳变卖余款的申请。变卖余款应确保在成交后**日内缴纳完毕。
*、变卖财产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或其它费用及承担方式: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本公告税种、税率、税费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产权转移时税务部门答复为准。如买受人在办理产权转移时为原产权人垫付税费的,应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确认裁定书起*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相关税费的缴纳材料及凭证申请退还。逾期提交的,本院将不再负责处理税费垫付相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拖欠的物业及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请竞买人自行进行咨询核实,并计入竞买成本。
*、变卖标的物展示时间与方式:变卖标的物已经通过视频或照片方式展现,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查看视频与照片,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若意向竞买人需要实地看样,请意向竞买人联系本院工作人员朱杰(联系方式:***********),看样时间根据本院实际工作情况统*安排,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意向竞买人根据视频或照片了解的标的物情况,视为对本标的物所存在的已知和未知情况的确认,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或税务机关、产权登记管理部门等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无需任何佣金,除法律规定需向税务机关支付的税费外,买受人无需向法院支付任何费用。如发现法院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请保留证据并及时向法院举报。
**、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变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除变卖公告已披露的情况之外,竞买人应自行对变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或缺陷等进行进*步的调查核实,并承担竞买风险,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瑕疵、缺陷保证责任。本院对交付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变化、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办理产权证照时(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上述产生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买须知,变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联系、监督方式:
执行法院: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柳州市高新*路*号
咨询电话:****-*******杨赵禹
法院监督电话:****-*******(执行局)
财产处置组联系电话:***********朱助理
淘宝客服电话:***-***-****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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