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重庆市南岸区开城大道***号重庆东站铁路综合交通枢纽综合开发东南楼副楼**-**房产整体招租(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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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
万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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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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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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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南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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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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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在交易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若挂牌期满只产生*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 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为铁路划拨用地建设的产业办公用房;(*)标的现期建设情况;(*)标的设计交付条件与实际交付条件可能存在*定差异,具体以届时现场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招租面积系根据设计图纸取得,楼栋尚未完工交付,可能与实际面积不符;(*)标的周边环境、配套等情况;(*)物管费以届时项目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准;(*)空调系统冷热源须由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站供应,收费标准以届时该区域确定的收费标准为准;(*)招租范围不含车位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或拒绝提交银行保函)和租金。
*. 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首期租金(*个月租金,即第*计租年度第*-*个租赁月的月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个月租金金额,即第*计租年度第*-*个租赁月的租金金额,可转账或向招租方提交同等金额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银行保函)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若承租方全部履行租赁合同项下义务且无其他违约行为,承租方递交退租申请,交还承租物业并经招租方验收合格,结清应交租金、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完成其以租赁房屋为注册地址的公司、分支机构(包括各类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或地址变更手续后,招租方在**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支付的剩余履约保证金或向承租方返还银行保函。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兑付银行保函。
*. 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空调、物管、分摊的公共费用、清洁清运、车辆场地使用、装修、设备维护、维修整改、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包、保卫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除第*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详见资产交易(资产出租)项目收费办法。
*. 本项目招租面积系根据设计图纸取得,楼栋尚未完工交付,可能与实际面积不符。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 备查资料:房屋租赁合同、评估报告、平面示意图。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须包含“酒店”或“住宿”字样(以营业执照为准)。 *. 意向承租方自身或关联方(关联方指意向承租方控股**%以上的其他企业,控股意向承租方**%以上的股东,控股意向承租方**%以上的股东直接控股**%以上的其他企业)须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或管理至少有*家酒店,且酒店运营时长不少于*年(提供经营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截止挂牌期满仍在履行中的租赁协议(含租金付款凭证)、产权证明、委托管理协议、合作协议或其他佐证材料等)。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承租,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家,联合体中的每*方均须满足上述资格条件要求。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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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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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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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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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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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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