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晋江市晋南片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智能监测提升工程一期(龙湖镇龙玉村、衙口村给水管...
更新时间 | 2024-12-1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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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晋南片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智能监测提升工程*期(龙湖镇龙玉村、衙口村给水管网改造)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关于晋江市晋南片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智能监测提升工程*期(龙湖镇龙玉村、衙口村给水管网改造)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 ****.**** 万元,最大管径为*****,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 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 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修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修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 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⑥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
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文件: 要求 提交;
其中, 要求 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 版)》的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增加内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 其他
| (*)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 号文):“项目存在危大工程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 ** 号令)第*条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危大工程清单,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拟派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社保凭证,技术文件应当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 (*)本项目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闽建〔****〕* 号)。 (*)本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注册造价师签署。 (*)投标人应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号)要求提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该承诺书作为资格标的组成部分(格式详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无
(*)招标控制价未按照设计要求、现行国家计价计量规范、福建省有关计价规定以及未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进行编制的,包括但不限于:
*. 招标控制价的清单综合单价明显不合理的;
*. 主要材料品种及其数量不合理,或其单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
(*)招标控制价未按照下列规定列出主要材料设备品种的:
*. 除上述优先列出的主要材料外,其余的主要材料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列出。主要材料累计总比例不少于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详细评审标准中列出的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评标用主要材料设备品种不合理的。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中的第*点内容修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 危大工程清单 |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 号文 *,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 人,其中:市政工程施工员 *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 * 人; 市政工程质量员:* 人; 材料员: * 人; 机械员: * 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社保凭证): * 人; 劳务员: * 人; 注: (*)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 *、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 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 万元违约金。 |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内容修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 危大工程清单 | 危大工程清单: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序号
评审子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和标准
子项目评分(分)
权重
*
危大工程清单:可能影响行人、 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 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 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满分 *** 分)
**=***%
评标委员会成员总评分
*****+*****+…+*****
备 注
*.所有评审子项目权重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设置,且
**+**+…+**累加为 *;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 * 倍。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评审子项目评分大于(含)** 分或小于 ** 分时,必须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 ** 字)。
*.技术文件页数原则上不超过 *** 页。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节其他要求内容删除。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第*节资格文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增加*:拟派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通用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更改格式详见格式 *。
格式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报价 *** 格式电子文档,并由电子交易系统生成投标报价 *** 或 ***格式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加盖电子单位公章,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投标文件格式增加第*节技术文件:
第 * 节 技术文件
(***)《招标文件》专用本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本内容 | 补正后内容 |
* | 《通用本》第 *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 * 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第*.*.* 条款 | *.*.* 影响工程质量安 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 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单价, 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 项)**%; |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项)**%。招标控制价中评标用主要材料设备存在同*型号、规格而价格不同的,按照有利于投标人原则进行评审;
|
* | 《通用本》第 *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 * 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增加 *.* 条款 | 无 | *.* 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投标人不按要求澄清或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投标报价的清单综合单价存在负数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存在负数的除外); *.*.* 投标报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数量或单价存在负数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存在负数的除外); *.*.* 投标报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其他材料费合计金额占工程造价比例明显异常的; *.*.* 投标报价文件固化时间或清单固化时间存在明显异常的; *.*.* 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作出澄清的其他情形。 |
* | 《通用本》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节“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构成 |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 *** 格式电子文档,由电子交易系统生成投标报价 *** 或 *** 格式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加盖电子单位公章。 |
* | 《通用本》第 * 章“工 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 * 节 “招标控制价” 第*条款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 | *、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 |
* | 《通用本》第*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 * 节“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需满足下列编制要求 增加第 * 条款。 | 无
| 增加:“*. 招标控制价应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调差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水泥、商品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脚手架钢管、电线电缆、桥架、管材(含风管)等主要材料。市政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水泥、地材及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粒料等商品混合料。 (*)除上述优先列出的主要材料外,其余的主要材料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列出。主要材料累计总比例不少于**%。 (*)已列出的成品、半成品,其组成材料不得再列为主要材料。辅助材料、次要材料不得列入主要材料。” |
* | 《通用本》第 * 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 * 节“招标控制价”增加第*条款。 | 无
| 增加:“*、招标控制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所包含清单组价信息,待中标后,由招标人另册提供做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
* | 《通用本》第*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节 “投标报价” *、投标人需按照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投标报价第(*)条款 |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 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材 料、设备单价**%; |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 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 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评标用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 **%(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招标控制价中评标用主要材料设备存在同*型号、规格而价格不同的,按照有利于投标人原则进行评审。 |
* | 《通用本》第*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节“投标报价”第*条款 | *、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 **%或低于**%,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结算时比较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 招标人的相应综合单价, 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 *、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 **%或低于 **%,因合同条款第 ** 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结算时比较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人的相应综合单价,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量增加的,按照增加的工程量乘以较低单价调增合同价格。 (*)工程量减少的,遇合同条款第**.* 款〔变更的范围〕第(*)、(*)项中取消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取消或减少的工作未变更为其他工作)、工程量清单错误、招标控制价错误情形的,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中标人的综合单价调减合同价格;除上述情 形外,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较高单价调减合同价格。 |
* | 《通用本》第 * 章“工 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 节 “投标报价”第*条款 |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以及*定范围内的风险。 所谓“*定范围内的风险” 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投标人*旦中标, 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各项费用中。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以及*定范围内的风险,招标控制价中未按照综合单价法组价的相应清单子目除外。所谓 “*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投标人*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各项费用中。
|
** | 《通用本》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 节的“资格文件” | 无
| 增加:*:《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拟派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
** | 《通用本》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 节的“*、投标函” |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 具体内容详见本专用本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 * 节的格式 *“投标函” |
** | 《通用本》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 节“*、 投标函附录” |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 具体内容详见本专用本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节商务文件格式 *“投标函附录”
|
** | 《通用本》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 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 具体内容详见本专用本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 * 节商务文件格式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招标文件》专用本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修改如下:
序 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
* | *.**
|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下列情形之*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按照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确定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设计要 求不符的,按照 **.*.* 〔变更估价原则〕确定综合单价。 (*)工程量偏差的,综合单价按照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第(*)点确定。 (*)未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量计算规 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发包人负责。出现下列情形之*时,发包人应按照第 **.*.* 项〔变更估价原则〕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设计要求(含地 勘报告)不符的; (*)工程量偏差的; (*)列为包干项目存在不符合规定或不合理 的; (*)未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福建 省有关规定计量的;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 |||
* | *.** | *.** 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偏差错误的修正按照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综合单价偏差按实调整,发 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 *.** 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 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发包人负责。 *.**.* 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偏差错误的修正按照第 *.** 款〔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的约定处理,综合单价偏差按实调整,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或综合评估法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时,符合合同条款第 **.* 款〔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风险范围〕的,发包人应按照第 **.*.* 项〔变更估价原则〕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招标控制价采用的措施方案不合理的; (*)招标控制价的清单综合单价明显不合理的; (*)各项费用未按计价规定计取的; (*)主要材料品种及其数量不合理,或其单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不合理的;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 |||
* | **.*.*
| **.*.* 变更估价原则 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或项目特征 变化的,其工程量按照 **.*.*〔计量原则〕确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 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 **%或低于**%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 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且不低于 **%的,执行承包人的相同项目综合单价。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 **%的,且合同中任何*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按照**.*.*.* 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其中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减少后 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否则执行合同单价。前述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 (*)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 求的,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现行计价定额规定计价,参与下浮。 (*)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 | **.*.* 变更估价原则 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或项目特征变化的,其工程量按照 **.*.*〔计量原则〕确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 **%或低于 **%的,因合同条款第 ** 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结算时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的相应综合单价,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量增加的,按照增加的工程量乘以较低单价调增合同价格。 *.工程量减少的,遇合同条款第 **.* 款〔变更的范围〕第(*)、(*)项中取消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取消或减少的工作未变更为其他工作)、工程量清单错误、招标控制价错误情形的,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承包人的综合单价调减合同价格;除上述情形外,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较高单价调减合同价格。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 **%且不低于 **%的,执行承包人的相同项目综合单价。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 **%的,且合同中任何*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按照第 **.*.*.* 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的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否则执行合同单价。其中,工程量增加的,增加超过 **%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工程量减少超过 **%的,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前述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发包人原因导 致对承包人不利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 (*)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未按照综合单价法组价(招标控制价中未按照综合单价法组价的相应清单子目除外),或清单组价信息(即包含定额子目信息)与清单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计量单位明显不符的清单项目,按照不利于承包人原则调整工程合同价款,其中: *.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时,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的,按照增加的工程量乘以较低单价调增合同价格;工程量减少的,遇合同条款第 **.* 款〔变更的范围〕第(*)、(*)项中取消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取消或减少的工作未变更为其他工作)、工程量清单错误、招标控制价错误情形的,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承包人的综合单价调减合同价格;除上述情形外,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较高单价调减合同价格。 *.分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与招标控制价中调差用主要材料设备进行对比,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上涨的不予调整价差,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的数量调整价差;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大于招标控制价中的数量,且偏差值超过**%的,市场价格上涨的,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的数量调整价差,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调整价差;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小于招标控制价中的数量,且偏差值超过**%的,市场价格上涨的,按照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中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调整价差,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的数量调整价差。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 (*)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现行计价定额规定计价,参与下浮。 (*)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 | |||
* | **.* | **.*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 人工费价差调整 (*)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 *.** 或小于 *.** 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但应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和基准价格见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以内(具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 (*)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市场价格除以基准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前述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前述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本款第(*)项中的报告期市场价格,承包人在采购前需向发包人申请确认,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申请资料后 * 天内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视为发包人认可,并作为 价差调整依据。承包人未向发包人申请确认,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价差,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价差。 **.*.*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现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风险承包幅度为±*%以内 (具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用并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 | **.*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 | 无
| **.* 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风险范围除合同约定可调整合同价格的情形外,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固定价格不作调整。其中: (*)除简易评标法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文件中影响投标人报价的内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 条〔疑问〕)提出异议的,除招标文件和合同另有规定外,纳入风险承包范围,中标后不再调整;招标人未对投标人(含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提供实质性回复或修正的,在中标后发现确属错误的,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中标后据实予以调整。 (*)建筑安装工程费中“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程噪音超标排污费、渣土收纳费、优质工程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等)、专业工程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工程地质条件变化、不可抗力、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风险。 |
*、问题:余土外运运距按***、余渣外运运距按***计取,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调整。根据闽建〔****〕* 号文的规定,余方弃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实调整,请修正。
*、本工程有新增图纸,请投标人在本通知下自行下载。
工程名称:晋江市晋南片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智能监测提升工程*期(龙湖镇龙玉村、衙口村给水管网改造)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单项工程
市政工程(龙玉村)
通用项目
破除村道
*
************
拆除路面
(*)材质:***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锯缝机锯缝***厚
**
****.***
*
************
拆除基层
(*)材质:***水泥混凝土(*)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利旧)(*)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破除巷道
*
************
拆除路面
(*)材质:***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锯缝机锯缝***厚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利旧)(*)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市政工程(衙口村)
通用项目
破除村道
***
************
拆除路面
(*)材质:***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锯缝机锯缝***厚
**
****.***
***
************
拆除基层
(*)材质:***水泥混凝土(*)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利旧)(*)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破除巷道
***
************
拆除路面
(*)材质:***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锯缝机锯缝***厚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利旧)(*)厚度:****(*)部位:道路基层自行考虑
**
****.***
破除人行道
***
************
拆除人行道
(*)材质:透水砖(*)厚度:****
**
***.***
***
************
拆除基层
(*)材质:***透水混凝土(*)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利旧)(*)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破除市政道
***
************
拆除路面
(*)材质:***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锯缝机锯缝***厚
**
**.***
***
************
拆除基层
(*)材质:***水泥混凝土(*)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利旧)(*)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关于晋江市晋南片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智能监测提升工程*期(龙湖镇龙玉村、衙口村给水管网改造)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 ****.**** 万元,最大管径为*****,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 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 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修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修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 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⑥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
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文件: 要求 提交;
其中, 要求 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 版)》的相关规定;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增加内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 其他
| (*)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 号文):“项目存在危大工程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 ** 号令)第*条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危大工程清单,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拟派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社保凭证,技术文件应当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 (*)本项目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闽建〔****〕* 号)。 (*)本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注册造价师签署。 (*)投标人应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号)要求提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该承诺书作为资格标的组成部分(格式详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无
(*)招标控制价未按照设计要求、现行国家计价计量规范、福建省有关计价规定以及未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进行编制的,包括但不限于:
*. 招标控制价的清单综合单价明显不合理的;
*. 主要材料品种及其数量不合理,或其单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
(*)招标控制价未按照下列规定列出主要材料设备品种的:
*. 除上述优先列出的主要材料外,其余的主要材料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列出。主要材料累计总比例不少于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详细评审标准中列出的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评标用主要材料设备品种不合理的。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中的第*点内容修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 危大工程清单 | *、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 号文 *,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 人,其中:市政工程施工员 *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 * 人; 市政工程质量员:* 人; 材料员: * 人; 机械员: * 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社保凭证): * 人; 劳务员: * 人; 注: (*)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 *、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 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 万元违约金。 |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内容修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 危大工程清单 | 危大工程清单: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序号
评审子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和标准
子项目评分(分)
权重
*
危大工程清单:可能影响行人、 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 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 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 (满分 *** 分)
**=***%
评标委员会成员总评分
*****+*****+…+*****
备 注
*.所有评审子项目权重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设置,且
**+**+…+**累加为 *;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 * 倍。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评审子项目评分大于(含)** 分或小于 ** 分时,必须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 ** 字)。
*.技术文件页数原则上不超过 *** 页。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节其他要求内容删除。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第*节资格文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增加*:拟派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通用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更改格式详见格式 *。
格式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报价 *** 格式电子文档,并由电子交易系统生成投标报价 *** 或 ***格式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加盖电子单位公章,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投标文件格式增加第*节技术文件:
第 * 节 技术文件
(***)《招标文件》专用本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本内容 | 补正后内容 |
* | 《通用本》第 *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 * 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第*.*.* 条款 | *.*.* 影响工程质量安 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 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单价, 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 项)**%; |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项)**%。招标控制价中评标用主要材料设备存在同*型号、规格而价格不同的,按照有利于投标人原则进行评审;
|
* | 《通用本》第 *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 * 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增加 *.* 条款 | 无 | *.* 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投标人不按要求澄清或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投标报价的清单综合单价存在负数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存在负数的除外); *.*.* 投标报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数量或单价存在负数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存在负数的除外); *.*.* 投标报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其他材料费合计金额占工程造价比例明显异常的; *.*.* 投标报价文件固化时间或清单固化时间存在明显异常的; *.*.* 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作出澄清的其他情形。 |
* | 《通用本》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节“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构成 |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 *** 格式电子文档,由电子交易系统生成投标报价 *** 或 *** 格式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加盖电子单位公章。 |
* | 《通用本》第 * 章“工 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 * 节 “招标控制价” 第*条款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 | *、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 |
* | 《通用本》第*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 * 节“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需满足下列编制要求 增加第 * 条款。 | 无
| 增加:“*. 招标控制价应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调差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水泥、商品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脚手架钢管、电线电缆、桥架、管材(含风管)等主要材料。市政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水泥、地材及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粒料等商品混合料。 (*)除上述优先列出的主要材料外,其余的主要材料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列出。主要材料累计总比例不少于**%。 (*)已列出的成品、半成品,其组成材料不得再列为主要材料。辅助材料、次要材料不得列入主要材料。” |
* | 《通用本》第 * 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 * 节“招标控制价”增加第*条款。 | 无
| 增加:“*、招标控制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所包含清单组价信息,待中标后,由招标人另册提供做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
* | 《通用本》第*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节 “投标报价” *、投标人需按照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投标报价第(*)条款 |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 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材 料、设备单价**%; |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 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 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评标用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 **%(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招标控制价中评标用主要材料设备存在同*型号、规格而价格不同的,按照有利于投标人原则进行评审。 |
* | 《通用本》第*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节“投标报价”第*条款 | *、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 **%或低于**%,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结算时比较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 招标人的相应综合单价, 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 *、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 **%或低于 **%,因合同条款第 ** 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结算时比较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人的相应综合单价,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量增加的,按照增加的工程量乘以较低单价调增合同价格。 (*)工程量减少的,遇合同条款第**.* 款〔变更的范围〕第(*)、(*)项中取消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取消或减少的工作未变更为其他工作)、工程量清单错误、招标控制价错误情形的,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中标人的综合单价调减合同价格;除上述情 形外,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较高单价调减合同价格。 |
* | 《通用本》第 * 章“工 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 节 “投标报价”第*条款 |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以及*定范围内的风险。 所谓“*定范围内的风险” 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投标人*旦中标, 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各项费用中。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以及*定范围内的风险,招标控制价中未按照综合单价法组价的相应清单子目除外。所谓 “*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投标人*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各项费用中。
|
** | 《通用本》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 节的“资格文件” | 无
| 增加:*:《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拟派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
** | 《通用本》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 节的“*、投标函” |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 具体内容详见本专用本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 * 节的格式 *“投标函” |
** | 《通用本》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 节“*、 投标函附录” |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 具体内容详见本专用本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节商务文件格式 *“投标函附录”
|
** | 《通用本》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 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 具体内容详见本专用本第*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 * 节商务文件格式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招标文件》专用本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修改如下:
序 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
* | *.**
|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下列情形之*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按照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确定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设计要 求不符的,按照 **.*.* 〔变更估价原则〕确定综合单价。 (*)工程量偏差的,综合单价按照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第(*)点确定。 (*)未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量计算规 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发包人负责。出现下列情形之*时,发包人应按照第 **.*.* 项〔变更估价原则〕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设计要求(含地 勘报告)不符的; (*)工程量偏差的; (*)列为包干项目存在不符合规定或不合理 的; (*)未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福建 省有关规定计量的;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 |||
* | *.** | *.** 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偏差错误的修正按照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综合单价偏差按实调整,发 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 *.** 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 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发包人负责。 *.**.* 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偏差错误的修正按照第 *.** 款〔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的约定处理,综合单价偏差按实调整,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或综合评估法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时,符合合同条款第 **.* 款〔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风险范围〕的,发包人应按照第 **.*.* 项〔变更估价原则〕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招标控制价采用的措施方案不合理的; (*)招标控制价的清单综合单价明显不合理的; (*)各项费用未按计价规定计取的; (*)主要材料品种及其数量不合理,或其单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不合理的;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 |||
* | **.*.*
| **.*.* 变更估价原则 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或项目特征 变化的,其工程量按照 **.*.*〔计量原则〕确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 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 **%或低于**%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 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且不低于 **%的,执行承包人的相同项目综合单价。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 **%的,且合同中任何*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按照**.*.*.* 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其中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减少后 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否则执行合同单价。前述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 (*)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 求的,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现行计价定额规定计价,参与下浮。 (*)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 | **.*.* 变更估价原则 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或项目特征变化的,其工程量按照 **.*.*〔计量原则〕确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 **%或低于 **%的,因合同条款第 ** 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结算时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的相应综合单价,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量增加的,按照增加的工程量乘以较低单价调增合同价格。 *.工程量减少的,遇合同条款第 **.* 款〔变更的范围〕第(*)、(*)项中取消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取消或减少的工作未变更为其他工作)、工程量清单错误、招标控制价错误情形的,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承包人的综合单价调减合同价格;除上述情形外,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较高单价调减合同价格。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 **%且不低于 **%的,执行承包人的相同项目综合单价。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 **%的,且合同中任何*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按照第 **.*.*.* 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的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否则执行合同单价。其中,工程量增加的,增加超过 **%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工程量减少超过 **%的,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前述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发包人原因导 致对承包人不利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 (*)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未按照综合单价法组价(招标控制价中未按照综合单价法组价的相应清单子目除外),或清单组价信息(即包含定额子目信息)与清单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计量单位明显不符的清单项目,按照不利于承包人原则调整工程合同价款,其中: *.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时,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的,按照增加的工程量乘以较低单价调增合同价格;工程量减少的,遇合同条款第 **.* 款〔变更的范围〕第(*)、(*)项中取消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取消或减少的工作未变更为其他工作)、工程量清单错误、招标控制价错误情形的,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承包人的综合单价调减合同价格;除上述情形外,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较高单价调减合同价格。 *.分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与招标控制价中调差用主要材料设备进行对比,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上涨的不予调整价差,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的数量调整价差;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大于招标控制价中的数量,且偏差值超过**%的,市场价格上涨的,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的数量调整价差,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调整价差;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小于招标控制价中的数量,且偏差值超过**%的,市场价格上涨的,按照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中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调整价差,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的数量调整价差。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 (*)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现行计价定额规定计价,参与下浮。 (*)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 | |||
* | **.* | **.*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 人工费价差调整 (*)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 *.** 或小于 *.** 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但应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和基准价格见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以内(具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 (*)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市场价格除以基准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前述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前述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本款第(*)项中的报告期市场价格,承包人在采购前需向发包人申请确认,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申请资料后 * 天内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视为发包人认可,并作为 价差调整依据。承包人未向发包人申请确认,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价差,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价差。 **.*.*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现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风险承包幅度为±*%以内 (具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用并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 | **.*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 | 无
| **.* 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风险范围除合同约定可调整合同价格的情形外,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固定价格不作调整。其中: (*)除简易评标法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文件中影响投标人报价的内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 条〔疑问〕)提出异议的,除招标文件和合同另有规定外,纳入风险承包范围,中标后不再调整;招标人未对投标人(含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提供实质性回复或修正的,在中标后发现确属错误的,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中标后据实予以调整。 (*)建筑安装工程费中“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程噪音超标排污费、渣土收纳费、优质工程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等)、专业工程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工程地质条件变化、不可抗力、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风险。 |
*、问题:余土外运运距按***、余渣外运运距按***计取,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调整。根据闽建〔****〕* 号文的规定,余方弃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实调整,请修正。
*、本工程有新增图纸,请投标人在本通知下自行下载。
工程名称:晋江市晋南片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智能监测提升工程*期(龙湖镇龙玉村、衙口村给水管网改造)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单项工程
市政工程(龙玉村)
通用项目
破除村道
*
************
拆除路面
(*)材质:***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锯缝机锯缝***厚
**
****.***
*
************
拆除基层
(*)材质:***水泥混凝土(*)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利旧)(*)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破除巷道
*
************
拆除路面
(*)材质:***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锯缝机锯缝***厚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利旧)(*)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市政工程(衙口村)
通用项目
破除村道
***
************
拆除路面
(*)材质:***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锯缝机锯缝***厚
**
****.***
***
************
拆除基层
(*)材质:***水泥混凝土(*)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利旧)(*)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破除巷道
***
************
拆除路面
(*)材质:***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锯缝机锯缝***厚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利旧)(*)厚度:****(*)部位:道路基层自行考虑
**
****.***
破除人行道
***
************
拆除人行道
(*)材质:透水砖(*)厚度:****
**
***.***
***
************
拆除基层
(*)材质:***透水混凝土(*)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利旧)(*)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破除市政道
***
************
拆除路面
(*)材质:***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锯缝机锯缝***厚
**
**.***
***
************
拆除基层
(*)材质:***水泥混凝土(*)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
************
拆除基层
(*)材质:碎石砂(利旧)(*)厚度:****(*)部位:道路基层
**
**.***
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