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60001 客服热线:400-000-0388
发布公告

招标

采购

项目

机构

资讯

服务

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北路161号303室的房地...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北路161号303室的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加入收藏 文档打印 文档导出 招标数据导出 代购招标文件 代写标书

温馨提示

此功能仅针对比比会员开放
点击注册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标签: 湖北省招标 拍卖 房地产
更新时间 2024-12-12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招标文件
免费注册会员 即可查看 免费 招标信息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立即免费注册

更多优势服务:请查看服务列表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000-0388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次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北路***号***室的房地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海陵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证号:泰州国用(****)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所在楼层/全部楼层:*/**;用途:商务金融用地/非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年**月*日。

评估价格:****.**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本标的物室内地面铺设地砖,墙面乳胶漆粉刷或贴瓷砖,部分区域矿棉板吊顶。本标的物原为大卖场,各分区布置和装修略有差异,且室内装修存在部分破损。(详见评估报告)

*.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本标的物的评估价格已包含房屋、装饰装修、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含可移动的物品、设施设备等动产和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经向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查询,截止****年*月**日,本标的物欠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元、欠缴房产税******.**元。具体欠税情况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提醒请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并于开拍前自行至相关行政单位了解核实,*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卖标的物*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咨询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本标的物现状:至拍卖时点,本标的物处于空置状态。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具体欠缴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风险自担)】,按照相关法规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①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流拍抵债则由申请执行人承担),竞买人有义务在拍卖前自行前往相关单位查询欠缴费情况及具体金额。如有争议,另行诉讼。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于****年*月**日前(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买受人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条处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江苏先河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编号为苏先鉴(****)第***号的评估报告书】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中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武汉中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院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号。

网址:****://****.****.***.**/

淘宝技术询电话:***-***-****。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

您目前状态:非注册用户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查看隐藏内容请先登录或注册会员 登  录 注  册 客服热线: 400-000-0388

温馨提示

您目前会员权限不足,请查看 会员服务列表,或拨打服务热线: 400-000-0388

温馨提示

点击此处 跳转到其他网站下载
对方网站访问的速度慢或者无法打开,都是有可能的,请多次打开尝试!

【比比网首页】

温馨提示

很抱歉,您当前的状态未登录
立即登录>>

还没有账号?点击注册

温馨提示

很抱歉,此功能仅支持付费用户。
我要了解收费服务

历年招标公告 更多

晋公网安备14019202000101号     Copyright©2015-现在 比比网络 版权所有 bibenet.com 晋ICP备14006571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