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金航中路*号院*号楼***室(天竺综合保税区-***)) | 法定代表人 | 白利明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货币金融服务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经营范围 |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第*类、第*类医疗器械批发(以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项目为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红木投资有限公司 | **.******* |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 **.******* |
其他股东 | *.******* |
北京民生通融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京德(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 |
黄山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 *.******* |
北京市文资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
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自行判断自身是否具备成为转让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北交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其他资料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金永传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持有股份数(万股) | *****.****** | 拟转让股份数(万股)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下达****年度预算批复的通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已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京金融〔****〕***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自行判断本方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知晓北交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本方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若因本方原因未能获得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通过,本方承担相应全部违约责任。(*)本方递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交所备查的文件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并认可标的企业现状,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愿意承担全部风险。本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或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本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其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审批机关、监管机构关于受让资格等监管规定。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