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元素分析仪采购校内磋商公告*、项目说明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元素分析仪采购采购方式:校内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采购需求:元素分析仪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校内磋商文件第*章“磋商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质保期自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采购项目磋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供应商近*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遵守《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年修订)》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