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盐城市亭湖区青龙路9号南馨嘉院6幢商铺公开招租
更新时间 | 2024-12-1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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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青龙路*号南馨嘉院*幢商铺公开招租
发布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 盐城市亭湖区青龙路*号南馨嘉院*幢商铺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年**月**日 | 挂牌终止日期:****年*月 *日 | ||||||||
标 的 概 况 | 标的坐落 | 盐城市亭湖区青龙路*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业 | 所在层数 | *、*、*层 | ||||||
租赁面积约(㎡) | ****.** | 租赁期限(年)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次性付清 | 租金递增方式 | / | |||||||
装修期限 | *个月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毛坯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紧邻立铠招募中心、青墩中路 | |||||||||
其他情况 | 无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盐城纵横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盐纵联评报字[****]第****号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评估价 | **.**万元/年 | |||||||||
租金底价 | **.**万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德坤 | |||||||||
住所 | 亭湖区环保科技城蓝宝路***号*幢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集团党委会纪要、集团董事会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盐城市亭湖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特别告知 | *、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招租房屋仅限于从事商业经营(不得经营饭店、***等),如涉及仓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使用明火。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有关法规规定和城管、环保等管理部门的要求。如承租人不按上述用途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或解除合同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模板以及其他资料。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 | ||||||||
承 租 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不接受联合承租。 | |||||||||
标的交割 |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交割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
交易指南 | 意向承竞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时前,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办事指南-产权交易,按照《盐城市产权交易竞买人注册、入库、报名流程》和《盐城市产权交易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对竞租标的提交竞租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本项目报名系统“相关”中,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请意向承租方仔细阅读公告及内容。 *、意向承租方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承租承诺函(公告,请自行下载); (*)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下午*时(节假日正常休息); *、公告期满后,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保证金支付方式及相关处置:意向承租方在****年*月*日下午*时前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数字人民币钱包编号:****************)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承租。交易中心仅接受以意向承租方本人名义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租赁。 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中心与确定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方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租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按司法文书或相关申请划转至出租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出租方同时承诺,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租方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①在竞价中各竞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②竞租方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③通过竞价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竞租方放弃购买的;④通过竞价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竞租方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按照租金底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将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交易价款;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原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 *、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次性支付*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本次租赁标的交割完成后,出租方凭标的交割的证明资料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划转首次租金。 *、交易服务费:按照苏〔****〕***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分别*次性汇入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如不能及时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优先抵扣交易双方应缴本项目交易服务费。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披露终止。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出租方:赵先生 | 交易中心:*女士、潘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 | ||||||||
技术支持 | 刘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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