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赵家洼村下南地**.**亩土地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全市统*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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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赵家洼村下南地**.**亩土地出租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赵家洼村下南地(*号民宿东边) |
土地用途: | 林地 |
地块-*: |
地块名称: | | 地块编号: | |
东至: | 东岛 | 南至: | 南岭场 |
西至: | 下南地 | 北至: | 东坟地 |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 **.**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 否 |
基本农田面积(亩): | | 地上物情况: | 无 |
权属类型: | 集体 | 所有权人: | 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赵家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否 | 承包方式: | 其它方式承包 |
承包方: | |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 承包期限(终止日):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年 | 出让用途: | 农用(种植)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再次出让: | 否 |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 | 前次出让方式: | |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延牌次数: |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该项目年租金为*****元/年; *.租金为(按年)上交款形式,每年支付*次,支付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承租方需每年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租金的**%作为服务费 *.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必须为注册地在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地域范围内的企业。 *.注册资本金或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经营范围内需包含观光休闲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 *.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拟定合同租赁期限为*年,出租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该项目范围现状地类为旱地、果园、乔木林地,严格农地农用,不得改变用途。 *.严格按照土地性质使用土地,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不得出现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及违法建设。 *.出租方定期对所出租地块进行检查,杜绝改变土地用途,或明显破坏土地行为发生。 *.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如因相关权证手续等原因导致承租后无法正常使用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对该地块享有优先权,且皆已知悉此权利,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履行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程序主张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