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商铺经营权招租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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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商铺经营权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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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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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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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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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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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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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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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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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说明事项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商铺经营权招租 | 标的名称: | 文化艺术中心*区*号商铺,挂牌价*,***.**元/月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市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
| 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延期处理方式: | / | 项目简介: | 位于南康区文化艺术中心*宗商铺,租赁期限*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租金递增比例为第*年递增*% ,第*年不递增(延续第*年租金单价不变),竞得后,竞得人需缴纳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标的详情见走下角“招租资料册” | 重要信息披露: | *、报名竞租,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以及《租赁合同》(模板)中的所有条款。*、按标的现状招租(含瑕疵),竞租人在竞租前可自行到实地进行踏勘、自行测量,竞租人确认参加本次竞租前已对招租标的相关现状及信息有足够的了解,对自己的*切竞价行为负责。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经确认成交的,租金按季度(*个月为*季)缴纳,由竞得人于确认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纳第*季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持《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和有关协议,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经确认成交的,竞得人须按《竞租须知》的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成交价款仅为租金,不含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水电、物业费及标的移交的其他任何费用,所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租赁物不得用于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的行业,也不得用于开设私立幼儿园;对于学校周边商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米内开办网吧,禁止在学校周围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成年人性用品商店”。*、经确认成交的租金起算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因原承租人未及时腾空标的影响标的交付的,竞得人的经营期间自实际交房日起算,到期日相应顺延。竞得人不得以未按时交房为由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经确认成交的竞得人须严格按照《租赁合同》(模板)中的条款诚信真实经营、无不良资信、无违法记录。 | | (*)凡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本次招租标的如有原承租人申请了退租的,不得参加本次原承租标的竞租,但可报名其他标的竞租。(*)原承租人若要续租应当重新办理报名手续,在同等条件和价位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优先竞租权人逾期未报名则视为放弃优先权。竞租人必须在****年**月**日**时前按网上报名流程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并将保证金转账至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户内。登*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才有资格参与竞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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