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批中标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2-0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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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批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批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批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与福州路交口千城大厦 ****、****室
中标金额:*佰*拾*万*仟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佰*拾*万*仟元整(*******.**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血液透析机 品牌:费森尤斯 规格型号:***** ******* *** 数量:**台 单价:******.**元/台 |
*、评审专家名单:朱夫俊、范晓立、朱萧俊、周勇、石昱(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联系电话:石先生****-*******、杨先生***********。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石先生
电话:***********、****-*******、****-*******
*、
*、招标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批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批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与福州路交口千城大厦 ****、****室
中标金额:*佰*拾*万*仟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佰*拾*万*仟元整(*******.**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血液透析机 品牌:费森尤斯 规格型号:***** ******* *** 数量:**台 单价:******.**元/台 |
*、评审专家名单:朱夫俊、范晓立、朱萧俊、周勇、石昱(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联系电话:石先生****-*******、杨先生***********。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泾川镇学业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石先生
电话:***********、****-*******、****-*******
*、
*、招标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