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广安区万盛东路118号5幢1506号住宅转让
更新时间 | 2024-12-0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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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万盛东路***号*幢****号住宅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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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安区万盛东路***号*幢****号住宅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广安金济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担保、无查封、无诉讼、无租赁。按现状转让,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状况为准,转让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公告及其等所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面积等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成交结果,不影响标的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次日起*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标的移交,标的移交完毕之日起的资产毁损、灭失及安全事故等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其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涉及标的的过户手续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协助。过户手续应于标的移交完毕次日起**日内完成。若因转让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移交标的实物和有关权证资料超过**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标的,*次性不计利息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成交价款,并补偿受让方已向交易机构交纳的交易服务费。*.涉及水、电、气、光纤等需要开户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产生的相应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自行独立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受让方*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转让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数量、现状等。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交易合同》、不支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其他事项详见《交易合同》(样本)。*.现场踏勘有关信息:(*)现场踏勘地址:广安区万盛东路***号*幢****号(*)现场踏勘联系人:周小琪(*)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