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高申陇院项目评审结果公示*、项目名称上海申陇院项目【*批次】认筹及开盘签约活动,于****年**月**日**时**分在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集心路***号*号楼*层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第*中选候选人: 上海哈鲤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选不含税报价:******.** 元);第*中选候选人: 上海易凡特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选不含税报价:******.** 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分截止。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安高梅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尤先生,联系电话:***********。*、异议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选人的;*、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参选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上海安高梅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