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南昌市西湖区洪都中大道205号7栋2单元202室(...
更新时间 | 2024-12-02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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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南昌市西湖区洪都中大道***号*栋*单元***室房屋的公告
(第*次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南昌市西湖区洪都中大道***号*栋*单元***室房屋,建筑面积:**.**㎡;房地产权证号:洪房权证西字第**********号、**********号;总层楼:*层;所在楼层:*层;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日止(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相关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房产现有人居住,腾房需要较长时间,如竞买成功即视为竞买人知晓该情况,请谨慎购买。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有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无;
*、已通知双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阿里巴巴技术咨询:***-***-****法院咨询电话:***********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