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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资源挂出告字[2024]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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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省招标 拍卖
更新时间 2024-11-30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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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资源挂出告字[****]***号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惠州市惠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市资源挂出告字[****]***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和《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的规定,经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的整数倍。

*、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网上挂牌竞买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符合竞买资格的,均可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电子挂牌交易活动。

(*)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

(*)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之*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开发建设企业有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的。

*、被列入问题楼盘开发企业黑名单的

*、购地资金超过“*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

*、存在其它被禁止竞买土地行为的。

*、竞买保证金

(*)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

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亦可用外币(暂限于美元、港币)交纳。如以外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须交纳美元***万元或港币****万元。

(*)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竞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竞买申请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提交《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书》,且同*企业及控股公司只允许*家企业参与竞买。申请企业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个月内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项目开发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竞得人必须持有项目开发公司***%的股权(份)。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可先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项目开发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项目开发公司再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也可按约定直接与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和协议,协议主要约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于*个月内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设立项目开发公司。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可先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项目开发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项目开发公司再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也可按约定直接与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并以项目开发公司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但不能按联合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证。如对联合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在审查联合竞买申请人资质时,以联合体内资质最低*方的资质作为联合体的竞买资格条件。

(*)竞买申请单位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贷、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申请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单位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提交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对于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情况采取取消参与资格竞买、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或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年内不得在惠州市参加土地竞买;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购地资金来源相应证明及承诺书。

*、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我局、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的**%转作定金。如竞买保证金不足以缴纳定金,不足部分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齐;如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后有剩余,余额抵作土地成交价的预付款。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定金可抵作土地成交价款,余额转作成交价款。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付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带齐如下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付成交价款手续:

(*)我局开具的成交价款缴款单;

(*)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惠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

(*)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

(*)竞价结果通知书;

(*)保证金转账凭证。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以外币缴交竞买保证金的,按成交价的**%部分转为定金,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时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再将定金核剩余保证金*并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延期付款超过**日的,土地出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出让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竞买申请*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该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年内,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本地块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

(*)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万元(含地价,不含地价溢价部分);

*、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及《关于惠州市新民洛塘片区*****-**-**-**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说明》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每***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个。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自行车(含电动)停车配建标准:每户≥*.*个,商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个。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及《关于惠州市新民洛塘片区*****-**-**-**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说明》要求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该地属政府储备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挂牌起始价中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号)。

**、联系方式:

出让方: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新北路**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

联系人:袁工、叶工

联系电话:(****)*******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交易大厅的电子显示屏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新北路**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楼大厅*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附表: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指标

挂牌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用地编号

土地

用途

宗地使用权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建筑系数

(%)

容积率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

绿地率

(%)

适建性

******-**

惠州市新民洛塘片区*****-**-**-**地块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娱乐用地)

*****

*****

≤**

≤*.*

≤*****(其中住宅建筑及配套设施占比≤**%,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娱乐及商业建筑面积占比≤**%)

每***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个。

 ≥**

住宅、商业及相关配套

设施

城镇住宅用地

**年

商服用地

**年

 

 

惠州市惠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市资源挂出告字[****]***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和《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的规定,经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的整数倍。

*、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网上挂牌竞买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符合竞买资格的,均可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电子挂牌交易活动。

(*)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

(*)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之*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开发建设企业有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的。

*、被列入问题楼盘开发企业黑名单的

*、购地资金超过“*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

*、存在其它被禁止竞买土地行为的。

*、竞买保证金

(*)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

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亦可用外币(暂限于美元、港币)交纳。如以外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须交纳美元***万元或港币****万元。

(*)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竞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竞买申请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提交《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书》,且同*企业及控股公司只允许*家企业参与竞买。申请企业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个月内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项目开发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竞得人必须持有项目开发公司***%的股权(份)。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可先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项目开发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项目开发公司再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也可按约定直接与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和协议,协议主要约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于*个月内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设立项目开发公司。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可先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项目开发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项目开发公司再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也可按约定直接与项目开发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并以项目开发公司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但不能按联合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证。如对联合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在审查联合竞买申请人资质时,以联合体内资质最低*方的资质作为联合体的竞买资格条件。

(*)竞买申请单位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贷、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申请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单位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提交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对于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情况采取取消参与资格竞买、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或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年内不得在惠州市参加土地竞买;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购地资金来源相应证明及承诺书。

*、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我局、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的**%转作定金。如竞买保证金不足以缴纳定金,不足部分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齐;如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后有剩余,余额抵作土地成交价的预付款。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定金可抵作土地成交价款,余额转作成交价款。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付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带齐如下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付成交价款手续:

(*)我局开具的成交价款缴款单;

(*)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惠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

(*)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

(*)竞价结果通知书;

(*)保证金转账凭证。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以外币缴交竞买保证金的,按成交价的**%部分转为定金,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时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再将定金核剩余保证金*并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延期付款超过**日的,土地出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出让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竞买申请*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该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年内,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本地块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

(*)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万元(含地价,不含地价溢价部分);

*、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及《关于惠州市新民洛塘片区*****-**-**-**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说明》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每***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个。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自行车(含电动)停车配建标准:每户≥*.*个,商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个。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及《关于惠州市新民洛塘片区*****-**-**-**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说明》要求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该地属政府储备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挂牌起始价中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号)。

**、联系方式:

出让方: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新北路**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

联系人:袁工、叶工

联系电话:(****)*******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交易大厅的电子显示屏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新北路**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楼大厅*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附表: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指标

挂牌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用地编号

土地

用途

宗地使用权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建筑系数

(%)

容积率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

绿地率

(%)

适建性

******-**

惠州市新民洛塘片区*****-**-**-**地块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娱乐用地)

*****

*****

≤**

≤*.*

≤*****(其中住宅建筑及配套设施占比≤**%,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娱乐及商业建筑面积占比≤**%)

每***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个。

 ≥**

住宅、商业及相关配套

设施

城镇住宅用地

**年

商服用地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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