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柳州铁路运输法院关于蓝色电动自行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1-29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柳州铁路运输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第*次)
(****)桂****执**号
本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户名:柳州铁路运输法院。)对被执行人韦海清作案用的蓝色电动自行车(车牌:柳州*****)*辆(具体详见拍卖财物清单)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机构(拍卖人):柳州铁路运输法院
*、拍卖辅助机构:无。
*、拍卖标的物:蓝色电动自行车(车牌:柳州*****)(具体财物名称、数量及特征详见*拍卖财物清单)
*.蓝色电动自行车(车牌:柳州*****),裸车,无车牌,有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无其他配件,保修截止日期不详,能否正常使用未知。
*.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因技术原因,本院无法确定拍卖标的物是否含有隐形瑕疵,本院对标的物的品质、真伪和能否正常使用等不予保证,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该物品为刑事案件涉案物品,已经使用过,法院无法提供购买时的发票。无充电器等配件,无法明确能否正常使用及是否行货。
*、竞价时间及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第*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次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拍卖标的物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统*安排,联系人:邢助理,联系电话:****-*******。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其他条件详见竞买须知。
*、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不对标的物的材质、品质、真伪等情况进行任何保证。标的物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款交纳: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工行柳州铁路支行;户名:柳州铁路运输法院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价尾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切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承担的相关主体和数额,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法律文书后,须在*个工作日内凭相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报销,逾期未申报,法院将该款作为执行款进行分配,不再负责报销税费。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录淘宝网竞拍界面。
特别提醒:买受人应在付清成交价余款后*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本院不负责邮寄。逾期不到本院办理交付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南区南站路***号
咨询电话:****-******* 邢助理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