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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WR005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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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省招标 自然资源
更新时间 2024-11-29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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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起始价

(万元)

报价增幅  (万元)

*********

东莞市常平镇木棆村

*****.**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

*.*<*≤*.*

*≤**%

*****

***

商服用地

**

(*)*.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即通路、通电、通水,按现状出让;*.成交后**日内,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竞买保证金设定为****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的购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规划建设要求:*.竞得人须按规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后*年内动工建设;*.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年 * 月 ** 日前开工,在 **** 年 * 月 ** 日前竣工。

(*)若宗地竞得人注册地址不在东莞市常平镇,则竞得人须在签订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在东莞市常平镇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期间所有税费均在东莞市常平镇缴纳,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监管)。

(*)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竞得人不得将本项目转让给第*方建设(竞得人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除外),也不得通过股权转让、变更竞得人实际控制人等方式转让项目开发建设权利。竞得人及其关联方不得有任何实质违反本条约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下签署违反本条约定的股转合同等任何变相违约变更股权的行为)(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监管)。

(*)该地块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用地,所建物业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购买用于常平镇木棆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住宅、商业物业和停车位等安置物业补偿对象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指定,宗地竞得人需配合补偿对象进行产权登记)。地块住宅和商业物业设定购买价格为*****元/平方米(即本地块总购买款,以住宅和商业物业设定购买价格乘以本地块计容建筑面积计算),产权车位、人防车位、室外工程、附属设施及园林等不计容部分由宗地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与住宅和商业物业同期*并移交),其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等法定权益归常平镇人民政府所有。地块建设要求、交付标准、缴纳税费、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等相关要求按照《拆迁安置物业移交协议》、《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执行(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监管)。

(*)项目设计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户型、面积、套数、位置、室外工程及园林等)需要充分征求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并在报建前(即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前)取得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且不得擅自修改。

(*)竞得人应自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提供书面安置住宅户型配比之日起*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同时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半年内完成项目整体交付(指宗地竞得人收到项目整体交付确认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竞得入选人须按照《关于进*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号)的要求接受竞买资格审查,自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先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签订《拆迁安置物业移交协议》、《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具备房地产*级及以上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企业联合体参加竞买的,具备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同*竞买申请人及同*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同*集团成员企业是指与本次报名竞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使用企业集团内注册商标或进行统*品牌管理的各级公司、由上级公司统*管理的各级公司。

(*)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关于进*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号)的规定。

(*)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除外:*.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人员。

若经发现,竞买人提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或同*竞买申请人及同*集团成员企业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人*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若竞买人未能通过购地资金审查的,取消竞得资格,*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 年 ** 月 ** 日 *:** 至 **** 年 ** 月 ** 日 **:**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宗地付款期为**天,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所有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计征)等。

(*)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定金按成交价款的**%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联系方式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

(*)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中元街**号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起始价

(万元)

报价增幅  (万元)

*********

东莞市常平镇木棆村

*****.**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

*.*<*≤*.*

*≤**%

*****

***

商服用地

**

(*)*.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即通路、通电、通水,按现状出让;*.成交后**日内,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竞买保证金设定为****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的购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规划建设要求:*.竞得人须按规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后*年内动工建设;*.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年 * 月 ** 日前开工,在 **** 年 * 月 ** 日前竣工。

(*)若宗地竞得人注册地址不在东莞市常平镇,则竞得人须在签订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在东莞市常平镇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期间所有税费均在东莞市常平镇缴纳,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监管)。

(*)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竞得人不得将本项目转让给第*方建设(竞得人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除外),也不得通过股权转让、变更竞得人实际控制人等方式转让项目开发建设权利。竞得人及其关联方不得有任何实质违反本条约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下签署违反本条约定的股转合同等任何变相违约变更股权的行为)(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监管)。

(*)该地块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用地,所建物业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购买用于常平镇木棆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住宅、商业物业和停车位等安置物业补偿对象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指定,宗地竞得人需配合补偿对象进行产权登记)。地块住宅和商业物业设定购买价格为*****元/平方米(即本地块总购买款,以住宅和商业物业设定购买价格乘以本地块计容建筑面积计算),产权车位、人防车位、室外工程、附属设施及园林等不计容部分由宗地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与住宅和商业物业同期*并移交),其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等法定权益归常平镇人民政府所有。地块建设要求、交付标准、缴纳税费、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等相关要求按照《拆迁安置物业移交协议》、《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执行(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监管)。

(*)项目设计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户型、面积、套数、位置、室外工程及园林等)需要充分征求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并在报建前(即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前)取得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且不得擅自修改。

(*)竞得人应自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提供书面安置住宅户型配比之日起*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同时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半年内完成项目整体交付(指宗地竞得人收到项目整体交付确认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竞得入选人须按照《关于进*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号)的要求接受竞买资格审查,自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先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签订《拆迁安置物业移交协议》、《项目建设监管及回购协议》(由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监管),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具备房地产*级及以上开发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企业联合体参加竞买的,具备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比例不得低于**%;同*竞买申请人及同*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同*集团成员企业是指与本次报名竞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使用企业集团内注册商标或进行统*品牌管理的各级公司、由上级公司统*管理的各级公司。

(*)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关于进*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号)的规定。

(*)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除外:*.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人员。

若经发现,竞买人提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的,或同*竞买申请人及同*集团成员企业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人*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若竞买人未能通过购地资金审查的,取消竞得资格,*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 年 ** 月 ** 日 *:** 至 **** 年 ** 月 ** 日 **:**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宗地付款期为**天,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所有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计征)等。

(*)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定金按成交价款的**%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联系方式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号测绘大厦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

(*)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中元街**号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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