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转让标的为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号青山*百购物中心-***号住宅,房产证号:蒙(****)包头市本动产权第*******号。标的照片仅供参考,公告中披露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勘验为准。 *、标的状态:闲置。 *、本次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腾退风险因素,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可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让方可能存在延迟占用、使用收益的风险。请受让方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因转让标的的现状、瑕疵、历史透留问题、欠税等风险造成受让方损失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本次转让资产仅是不动产所有权和不可分离设施,不包含室内家具、电器等动产。受让方竞得标的后办理资产过户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及其他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受让。 *、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具体按照中心收费标准对应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