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东黑垡村梨花桥东侧****.**平方米场院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全市统*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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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东黑垡村梨花桥东侧****.**平方米场院出租 |
细分类别: | 场院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东黑垡村梨花桥东侧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
附属设施: | 加油站等配套设施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年*个月 |
拟出让用途: | 加油站及配套服务使用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延牌次数: |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无 |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租金标准:**万元/亩/年,每*年递增**%。 *、承租方需按照**万元/亩/年租金标准向村集体支付闲置补偿款,补偿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不接受联合报名。 *、意向承租方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法人授权文件。。承租方经营范围需包括成品油批发。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项目标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东黑垡村梨花桥东侧,*至为:东至道路,西至京开高速,南至梨花桥,北至道路,占地面积****.**平方米,约*.**亩,地上有加油站等配套设施,地上物权属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经核查,标的*调地类性质主要为建设用地,部分占用其他农用地和园地,镇域整体规划涉及林草保护区、水域保护区、生态混合区。 *、拟出租期限**年*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实际出租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因本项目地上物为加油站及配套设施,故本次出租用途为加油站及配套服务使用。 *、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加油站经营相关手续,村集体不负责手续相关办理,如承租方取得该项目后无法正常经营加油站,与村集体无关。 *、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土地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如因相关权证尚未取得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如新承租方与原承租方不同,则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由村集体负责土地交付,到期未交付则相关责任由村集体承担。 *、本项目合同到期后地上物由承租方于*个月内自行处置。 *、本项目地上物需按照北京国荣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中净值对原承租方进行赔付。赔付金额*******元。并出具书面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