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永自然资告字[2024]228...
更新时间 | 2024-11-2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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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挂-**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定区古镇贯子里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并且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售商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区自然资源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挂-**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流程详见网上交易系统及交易须知。(*)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以人民币计算,成交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按规定须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竞得人在挂牌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持申请材料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与出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手续,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个工作日内到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与出让人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付清。(*)受让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建设)许可、使用林地审核、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竞得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由竞得人控股的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我局同意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若竞得上述地块后用于建设我省鼓励发展列入产业振兴规划的重大项目和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可按不低于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领导小组确认的出让起始价的**%享受优惠地价政策,但最终出让价格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地块竞得人在成交后未实施建设我省鼓励发展列入产业振兴规划的重大项目和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改作*般项目建设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地价政策,应按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领导小组确认的出让起始价(不低于评估价)补缴出让金。(*)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号 联 系 人:管制利用股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永定分公司,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永定分公司,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永定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中国银行永定支行,建设银行永定支行 开户账号:****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