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交易方式 图片 其他 | 名称 | 采矿权及相关资产组 |
计量单位 | | 所在地 |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泥高乡 |
型号 | | 数量 | |
转让方名称 |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 | 国家电投铝电总纪〔****〕** 号 |
批准单位名称 | 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分期付款的,首期付款应不低于全部交易价款金额的**%(含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支付至北交所的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且付款期限在首期付款完毕之日起*年内全部付清,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剩余价款付清之日)的利息。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的指定账户;受让方分期付款的,首期付款应不低于全部交易价款金额的**%(含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且付款期限在首期付款完毕之日起*年内全部付清,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剩余价款付清之日)的利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如发生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扣除违约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进行信息披露。*.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电签文件承诺函。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踏勘安排 | 转让标的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组织,请意向受让方提前与转让方电话预约申请后,在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周敏 ,联系电话:***********),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管理规定,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转让标的包含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持有的贵州省务川自治县泥高乡野猫洞采石场采矿权及相关资产组,转让底价构成为采矿权****.**万元,长期待摊费用****.**万元,转让方前期垫付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采矿权的溢价。*.贵州省务川自治县泥高乡野猫洞采石场采矿权有效期限为****年**月至****年**月。*.本项目转让底价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在收到转让价款和相应增值税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矿权所在土地支付了征地补偿费、耕地占用税等,于评估基准日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具体为当地政府同意分步办理南北两个采场用地手续,转让方也积极启动用地手续办理,并且完成了南采场复垦验收工作,预计年内取得南采场建设用地批复而北采场建设用地指标需以南采场复垦后以置换方式取得,因此至今尚未启动。本次未考虑后续继续使用应支付的土地使用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转让方已为标的资产缴纳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万元,甲方将该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并转让给乙方,交易价款包含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后续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纳及退回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涉及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转让标的权属发证机关关于探矿权转让的规定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进*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号)》)。意向受让方需在自行判断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资格的前提下,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提交受让申请后,因不符合有关要求、不具备受让转让标的条件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与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交易相关方造成的损失赔偿、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作为违约金被全部扣除的风险。*.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间按《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详见)的规定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周敏 ,联系电话:***********),并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时须提交由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标的均以移交时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与务川自治县中成顺达矿业有限公司、湖南铁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石灰石矿山开采及石灰、石灰石粉采购供应服务合同》(合同编号:***-****-***),该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受让方需承接转让方在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支付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
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
其他 | : |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 |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