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C[2024]22号)
更新时间 | 2024-11-1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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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县经济开发区纬*路(红源大道)以南,纬*路(漫水河路)以北,拓*路(复览山路)以西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报名申请时,出具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的函文。在报名截止时拖欠县政府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企业或个人不允许报名参加以上地块竞买。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在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要求该地块位于县经济开发区纬*路(红源大道)以南,纬*路(漫水河路)以北,拓*路(复览山路)以西。宗地代码*******************,土地面积为*****㎡(约**.**亩),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工业**年,现状净地出让,出让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该地块“标准地”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规划指标: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服务用地占总用地面积≤*%;*、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项目达产后税收≥**万元/亩;*、能耗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环境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达标排放。 *、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报名申请时,出具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的函文。在报名截止时拖欠县政府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企业或个人不允许报名参加以上地块竞买。*、出让方式*、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资格审查截止时的情况,确定本次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资格审查截止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只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家及以上的,按拍卖方式出让;无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出让自动终止。*、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公开出让文件的规定,竞买人必须有*次(含*次)以上的报价。若转为拍卖方式出让,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立即进行现场拍卖,拍卖的具体时间见出让公告约定。*、出让文件获取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详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土地与矿产—霍山县—招标公告,然后点击本公告左下方),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保证金缴纳及报名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视同报名,并按竞买须知要求准备报名相关资料。申请人提交报名资料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竞买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竞买人须在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向县国库支付中心银行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为土地出让金,竞价产生的溢价款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变更登记、证书工本等费用及土地契税,由竞得人另缴。*、竞得人缴清全部价款后,由地块所在地政府(开发区)负责在*个月内向竞得人交付净地。竞得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地下管、线迁移,水系治理和人防工程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督促竞得人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霍山县加强砂石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霍政办秘〔****〕**号)文件规定处置砂石资源。 *、按照《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霍政办〔****〕**号)文件规定,以上项目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公开出让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地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需公告事项*、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咨询地址及电话*、咨询地址: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 联 系 人: 姜 锐*、咨询地址:霍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咨询电话:****-******* 联 系 人: 钱 坤*、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 户 名:霍山县国库支付中心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安霍山支行账 号:*************************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霍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 钱 坤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霍山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安霍山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