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本标的资产(车辆)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示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车辆)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现场看样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看样相关规定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本项目公示的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切交易风险。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方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的交易服务费*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