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旦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资料交接工作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处置方法: (*)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最终受让方按照公告约定将剩余交易价款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