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中广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45%股权
更新时间 | 2024-11-1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标的企业名称 | 中广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注册地(住所)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东县黄埠镇沙埔村东头村小组地段海上风电场项目*号办公、宿舍楼) | 法定代表人 | 郭子生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新能源发电项目及综合系统开发、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新能源发电相关技术的开发、咨询和服务;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保密承诺函》(见)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前往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资料查阅、对接尽职调查事宜或领取《产权交易合同》(含)。《产权交易合同》(含)的申领人应为意向受让方,不得代领。*、标的企业存在诉讼,具体情况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评估报告》等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资料。: |
转让方名称 |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南*环西路***号**区*号楼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张志武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批准中广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引战决策的决议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中广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并通过受让资格审核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信息披露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北交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申请》原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递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动态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自然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含),或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支付交易价款或基础服务费的;④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下列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文件,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已披露的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②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自然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含),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款项和基础服务费*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③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全部交易款项*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④接受并认可已领取的《产权交易合同》(含)全部内容,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与转让方按照已领取的《产权交易合同》(含)进行签署。*.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加盖公章的《产权交易合同》(含)及信息披露期间出具的不低于转让底价的金融机构存款证明,如由多家金融机构出具,出具时间须为信息披露期间内同*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本项目选择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为**个工作日(*)限时报价周期为***秒(*)加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注:自由报价期*般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次工作日*时起至信息发布期满次日起第*个工作日的上午**时止,限时报价周期应不少于*分钟(即***秒)。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北京产权交易所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
*、《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意向受让方应在拟参与的产权转让项目(下称“该项目”)的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交所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动态报价承诺函》等竞买文件,同时还应按该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经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成为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
*、参加动态报价活动的竞买人,应知悉并遵守北交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该项目动态报价按转让标的现状进行竞价,《信息披露公告》是对转让标的的*般性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在参加动态报价活动之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接受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对受让方的要求和相关条件,对竞买行为负责,且动态报价实施后不得以不了解所竞得标的为由予以反悔。
*、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使用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竞价平台——北交互联综合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北交互联”,*****://***.****.***)组织竞价,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并遵守《北交互联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竞买人使用已认证的北交互联帐户,登录北交互联,参与竞买活动。若竞买人尚未注册北交互联帐户,该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后,将同步获得北交互联初始帐户。竞买人应于报价前,登录北交互联了解相关操作指引。
*、动态报价标的起始价为标的转让底价。
*、动态报价采取加价的方式进行。
*、动态报价加价规则:
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各竞买人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选择场内行权的其他股东在非股东意向受让方产生最终报价之前,不参与报价活动。
**、项目参与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应遵守本条相关内容。
(*)未征集到非股东意向受让方,且只有*个其他股东进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该股东将作为受让方与转让方履行成交手续。
(*)未征集到非股东意向受让方,且两个及两个以上其他股东进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由场内行权的其他股东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竞价方式参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实施,但转让方与场内行权的其他股东*致同意以协商方式确定受让方的情形除外。
(*)对于不涉及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
*、自由报价期自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次工作日*时起至信息发布期满次日起第*个工作日的上午**:**止。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限时报价周期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报价方即成为受让方。
(*)对于涉及其他股东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
*、自由报价期自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次工作日*时起至信息发布期满次日起第*个工作日的上午**:**止。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限时报价周期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
*、最高报价方可在*分钟(即***秒)内在当前报价之上再进行*次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受本次竞价加价规则限制)。
*、场内其他股东应在出现最终报价后*分钟(即***秒)内通过北交互联表态是否在该价位行使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在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表态行权的其他股东为受让方。转让方不再征询未进场的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场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转让方应在最终报价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内容及报价结果向未选择场内行权的其他股东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应在**天内做出书面回应。北交所根据回应情况确定受让方。
(*)对于仅涉及其他股东场外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动态报价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
*、自由报价期自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次工作日*时起至信息发布期满次日起第*个工作日的上午**:**止。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该项目动态报价活动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限时报价周期依据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公示内容确定。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
*、最高报价方可在*分钟(即***秒)内在当前报价之上再进行*次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受本次竞价加价规则限制)。
转让方应在最终报价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就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内容及报价结果向其他股东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应在**天内做出书面回应。北交所根据回应情况确定受让方。
**、确定受让方后,北交所向受让方出具《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并通知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的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同时受让方按照其所签署的《动态报价承诺函》中的承诺向北交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其他股东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最终报价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约定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其他竞买人应于动态报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
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最终报价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视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状况确定返还或按约定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其他竞买人及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照约定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竞买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扣除其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竞买人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各竞买人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录北交互联进行有效报价的;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规定时构成违约,该违约方须向北交所交纳该项目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基础服务费。北交所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该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交易的成交价如低于该次成交价,则转让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差额部分。违约方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北交所、转让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竞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北交互联的用户,在该平台上的*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切后果,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及时关注北交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竞价活动的时间以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北交互联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北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个工作日的自由报价,且该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动态报价承诺函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以下简称“转让方”):
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本方就参与中广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
*、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须知》(以下简称“《动态报价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动态报价活动。
*、本方已仔细阅读并自愿遵守《北交互联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本方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本方对竞买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本方承诺在接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个自然日内,按照从北京产权交易所领取的本项目文本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含),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时按照北京产权交易官方网站公示的“产权转让项目受让方服务费标准”将基础服务费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本方在办理本项目产权变更、过户时,承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受让方缴纳的相关税费。
*、本方同意,在本方发生违反交易规则、《竞价方案》及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本方同意,若本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本方原因未履行《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规定而违约时,应向北交所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当支付的基础服务费。北交所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转让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差额部分。
承诺方:
承诺方签章:
年 月 日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领取《产权交易合同》(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