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页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武清施工[****]****
*、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高村镇高信道南侧景观绿化工程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武审批投资备(****)***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国之春生态农业旅游(天津)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其它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航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 北国之春生态农业旅游(天津)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高村镇高信道南侧景观绿化工程,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建设高村镇高信道南侧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总投资额***万元。 | *.*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高信道南侧 | *.*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标段:标段名称:高村镇高信道南侧景观绿化工程,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硬景铺装工程、廊架廊道工程、台地休闲广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总投资额***.*万元。 | *.*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技术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 *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其他资质要求:(*)项目部所有人员均须提供人员任命书,须均为本单位职工,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注:*级注册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要求执行;(*)为全面贯彻落实*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投标确认方式 *.*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锁登*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携带上述 *.* 相关资料和投标确认单到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畅源道国际企业社区 **号楼 * 层招标部 获取文件。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北国之春生态农业旅游(天津)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马寅彪(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高村乡高王路西侧***号邮政编码:******联系人:张工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航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果玉良(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畅源道国际企业社区**号楼***室邮政编码:******联系人:张工电话:***-********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北国之春生态农业旅游(天津)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理负责人:张工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高村乡高王路西侧***号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刘晓熙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