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启明楼6号房地产
更新时间 | 2024-11-1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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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租赁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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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启明楼*号房地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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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津津南区葛沽镇启明楼*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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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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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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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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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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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占用情况 |
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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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名称 | 房屋所有权证 |
权证编号 | 房权证津南字第*********号 | 免租期限 | 无 |
出租方名称 |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津南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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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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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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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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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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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租赁期限租金底价合计**万元,租赁期限*年;
租赁期限自最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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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租金年付,最终承租方须按照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并于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两周内内*次性支付首期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续每年**月底前向出租方缴纳下*年度租金。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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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处理 |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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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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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
不涉及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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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场结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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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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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地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地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须进行现场踏勘事宜,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出租方向其出具《现场踏勘确认函》;(现场踏勘联系人:王秋萍 电话:***********)。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供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按照规定办理承租登记并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获得合格意向承租方资格。
*、本项目在挂牌期内如只征集到*个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产生的溢价平分至每年租期内。
*、最终承租方应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两周内内*次性支付首年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续每年**月底前向出租方缴纳下*年度租金,并在租赁合同签署*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
*、如遇政府拆迁、规划、整理收购等情况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出租的房屋(场院)。承租方需自行了解和掌握该地块的规划整理情况审慎做出决策,产生*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水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物业费用按照租赁标的物所在区域内统*标准收取,同时随政府政策调整。
*、意向承租方进行承租登记时须书面承诺:
*.承诺按照房产现有状态承租,最终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的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改造、电力改造等,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应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费用由最终承租方负担,并将施工图纸及许可文件报出租方留存。租赁期届满或双方商定提前解约时,最终承租方不得拆走上述设备设施,并应保证上述设备设施的完整功能。承诺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不得在房产内进行非法、违规活动。
*.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后续承租使用期间的*切安全责任。对租赁物进行提升改造须提供书面的装修方案等材料,经出租方同意后实施,装修方案及相关图纸报甲方留备。
*.最终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水、电等设施按出租方提供的负荷内使用,否则出现的问题,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如因最终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合理造成房屋及附属设备发生损坏的,由最终承租方负责维修;最终承方承租期间产生的*切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都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需积极配合出租方进行安全检查等相关事宜,并与出租方签订《安全协议》。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地产用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及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使用,不得在该处房地产内从事会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等相关作业,*经发现,出租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
*.最终承租方为满足对房产的正常使用,对房屋本体、水、电、燃气、管线、门窗、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改造、保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最终承租方承担,装修方案及图纸、消防验收报告等相关材 料须交予出租方存档备案。若标的租赁期间不符合消防验收要求影响使用或导致出租方损失的,由最终承租方承担责任。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房产转租。
*.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限内,如遇不可抗力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安排等政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自行终止,承租方保证配合及时腾迁,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天津产权在确认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到出租方提供的首期租金收款凭证(盖章)且收到交易方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
*、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此次租赁交易环节产生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本项目房地产按照现状出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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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承租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须为注册地在津南区境内且经营时间*年以上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控股股东或经营者)或注册地在津南区境内且经营时间*年以上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承租方不得从事高耗能及使用明火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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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该项目租金为包含建筑物(不含室内*次装修)、分摊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的市场租金,包括出租人需承担的相关税费,具体为房产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等。
*、标的房地产证载权利人为天津市津南区葛沽农村信用合作社,后改建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津南中心支行的分支机构,出租方承诺该项目出租标的资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等情况。
*、其他未尽事宜,以承租方与出租方洽谈达成*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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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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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