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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2024年第二十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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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自然资源
更新时间 2024-11-13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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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阅读次数: 】 【字号 】

北海市****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北自然资布〔****〕***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北海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产业类型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万元)

备注

***********

向海大道以北、机场路以西

*****.**平方米(折***.**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用地

≥*.* 且

≤*.*

≤**%

--

≥**%

--

**年

*****(折***.**万元/亩)

****

**

*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建筑面积比例占总计容建筑面积≤**%,商务金融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占总计容建筑面积≥**%。

***********

北海大道以东、向海大道以南

******.**平方米(折***.**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类物流仓储用地

≥*.*且≤*.*

≥**%且≤**%

≤***米

≥**%且≤**%

通用仓储类

**年

*****(折**.**万元/亩)

****

**

物流强度不低于*万吨/年·公顷,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物流仓储用地配套的行政办公、展示展览、交易场所、值班室、宿舍、食堂等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且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超过**%,禁止在项目用地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等非生产性设施。用地内项目应满足*类物流仓储要求及环保部门的要求。

***********

西南大道以西、向海大道以南

*****.**平方米(折***.**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类物流仓储用地

≥*.*且≤*.*

≥**%且≤**%

≤***米

≥**%且≤**%

通用仓储类

**年

****(折**.**万元/亩)

****

**

物流强度不低于*万吨/年·公顷,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物流仓储用地配套的行政办公、展示展览、交易场所、值班室、宿舍、食堂等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且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超过**%,禁止在项目用地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等非生产性设施。用地内项目应满足*类物流仓储要求及环保部门的要求。

***********

西南大道以西、向海大道以南

*****.**平方米(折***.**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类物流仓储用地

≥*.*且≤*.*

≥**%且≤**%

≤***米

≥**%且≤**%

通用仓储类

**年

****(折**.**万元/亩)

****

**

物流强度不低于*万吨/年·公顷,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物流仓储用地配套的行政办公、展示展览、交易场所、值班室、宿舍、食堂等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且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超过**%,禁止在项目用地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等非生产性设施。用地内项目应满足*类物流仓储要求及环保部门的要求。

上述地块均按现状出让,其余详见该宗地的规划设计要点。

*、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的,不得申请参加本期土地竞买:*.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的;*.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因失信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号地块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出让方式:本期出让地块采用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期挂牌地块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北海市长青东路**号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报名时间、地点: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北海市长青东路**号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挂牌时间、地点: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挂牌地点为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挂牌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号地块如成交价款在*亿元以上,*亿元(含*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亿元以上,**亿元(含**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号、***********号、***********号地块成交价款均分*期缴纳,自成交之日起*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第*期不低于**%,*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以上各期缴款均不计收利息)。如*年内未按期缴纳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纳部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北海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北海市长青东路**号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北海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列表: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

建行北海市深圳路支行

********************

*

农行北海市银河支行

*****************

*

中行北海分行

************

*

北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西塘信用社

******************

*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

***************

*

交行北海分行*川路支行

*********************

*

兴业银行北海分行

******************

*

桂林银行北海分行

******************

*

工商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

*******************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北海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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