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生态勘察[****]****
*、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东堤路(海旭道-*号水系)道路排水及红线内绿化工程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生发改投资发[****]**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 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东堤路(海旭道-*号水系)道路排水及红线内绿化工程,建设规模为****米,道路总长度约****米。实施道路、绿化、管线、照明及相关配套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 *.* |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 | *.*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标段:标段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东堤路(海旭道-*号水系)道路排水及红线内绿化工程勘察,招标范围:东堤路(海旭道-*号水系)道路排水及红线内绿化工程,道路总长度约****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米,随路敷设*******再生水管长度约****米,******-******雨水管长度约****米。实施道路、绿化、管线、照明及相关配套工程。中标单位完成全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万元。 | *.*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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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人员资格要求:(*)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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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确认方式 *.*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锁登*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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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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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代理公司携带:*、投标服务平台对该工程项目的关注截图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被授权委托人近*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 获取文件。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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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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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祁振峰(印鉴)办公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正路***号旅游区投资服务中心邮政编码:******联系人:谢非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办公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道***号金融中心*-***邮政编码:******联系人:唐颖、解秀秋、盖博群电话:***-********-****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受理负责人:谢非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正路***号旅游区投资服务中心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李扬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运河中路北段****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