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石台县仁里镇城关和平路一幢商业房产
更新时间 | 2024-11-12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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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仁里镇城关和平路*幢商业房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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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石台县仁里镇城关和平路*幢商业房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石台县财政局(石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评估按照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函》(石自然资规函(****)***号)中土地面积和房产面积、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进行评估,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按照实际测量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商服用地及调整后使用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与受让方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本次转让标的由转让方下属国有全资公司(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石集团”)经营管理并与各承租方分别签订了租赁合同,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已签订的仍在租赁期内的租赁合同及相关约定继续有效;在产权变更完成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变更出租主体,其他相关内容不变(双方达成*致意见的内容除外)。自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租金归受让方所有;兴石集团已提前收取的属于受让方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由兴石集团支付给受让方,以后的租金由受让方自行收取;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房产收回等均由受让方与承租方按照相关约定自行办理,与转让方无关。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自行添置的相关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