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涟水县人民法院关于涟水县红日华府1号楼1805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1-0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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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法院
关于标的信息(第*次)拍卖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涟水县红日华府*号楼****室不动产,房屋建筑面积:**.**㎡;起拍价:******.*元,保证金:*****元,房屋用途:住宅.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状况请意向买受人自行前往了解,以现状为准。拍卖前请竞买人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日内向人民法院领取成交确认书,持该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买受人申请材料后将审核结果发送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审核结果出具成交裁定书或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
*.特别提示:
(*)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限购政策请咨询当地住建部门,如不符合限购政策本院将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人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本次拍卖为第*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网络服务提供者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第(*)至第(*)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涟水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行号:************,账号**********************)。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格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损失。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有意者可联系、咨询第*方法拍服务机构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电话:***-****-***)。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本院已委托网拍协作方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的拍卖信息进行咨询与组织看样等工作,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承担责任,*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本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存在下列情形的,按悔拍处理:
(*)因买受人过错,其在收到成交确认书*日内未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因买受人过错,其收到成交裁定书后*日内未办理权属转移和抵押登记,致余款不能按时缴纳至法院账上的;
(*)买受人不符合贷款条件,逾期未能补齐余款的。
*、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第*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起拍价,但降低的数额不会超过前次起拍价的**%。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应由买受人负担的税款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应由出卖方负担的税款由买受方先行垫付,后期由法院在拍卖、变卖款中予以退还。因成交标的物的情况不*,具体税率可自行向税务机关询问。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意者请在开拍前至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标的物的过户手续及税、费等收取情况。
*、特别提醒,对于拍卖标的物为厂房、工业用地等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区域所涉及环保、产业准入条件等政策,请有意者在开拍前至当地有关部门自行了解。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预约咨询电话:
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联系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海安路*号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上发布”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