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红桥设计[****]****
*、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许可〔****]***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中心[联系方式]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 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 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中心[联系方式]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建设规模为****米,此次包括沽水道(西于庄西路-子牙河北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约***米,道路规划宽度**米;沽港道(清河沿大街-子牙河北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米,道路规划宽度**米;清河沿大街(新红路-子牙河北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米,道路规划宽度**米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路灯、绿化等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 *.* | 工程建设地点:红桥区子牙河北路西侧,*至范围为东至子牙河北路、西至清河沿大街、南至沽港道、北至沽水道 | *.*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标段:标段名称: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设计,招标范围:此次新建*条道路,配套实施道路工程、排水、中水工程、交通设施、路灯、绿化工程。*、沽水道(西于庄西路-子牙河北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约***米,道路规划宽度**米;雨水管道,最大管径*******、污水管道,最大管径******、中水管道,最大管径********、沽港道(清河沿大街-子牙河北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米,道路规划宽度**米、雨水管道,最大管径*******、污水管道,最大管径******、中水管道,最大管径*******;*、清河沿大街(新红路-子牙河北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米,道路规划宽度**米雨水管道,最大管径*******、污水管道, 最大管径******、中水管道,最大管径*******;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由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的全部工作。总投资额***.**万元。 | *.*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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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其他资质要求:(*)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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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确认方式 *.*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锁登*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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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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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咨询具体事宜,电话:***********, 邮箱:*********@**.***;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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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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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中心[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周晓薇(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红桥区竹山路*号邮政编码:******联系人:杨海波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朱震(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号梅江中心大厦**层邮政编码:******联系人:张余、党晓光电话:***********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中心[联系方式] 受理负责人:杨海波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红桥区竹山路*号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受理负责人:赵培、王洪涛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