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维码,注册“北交汇投智能服务”微信小程序,认证机构投资人。
提交投资偏好,项目精准匹配,信息实时推送,享受定制化投融资服务。
项目基本情况 融资方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遴选方案 项目联系 项目名称 | 北京建保顺筑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北京市顺义区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不低于*****.*万元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个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 |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
募集资金用途 | 增强资本实力和企业竞争力,满足房地产项目开发资金要求,增强市场运作及拓展能力。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持股比例**%,*家外部投资方持股比例**%。 |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 增资达成条件: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投资方,满足本次募集资金和持股比例的要求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并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并签署《增资协议》,则增资达成。 |
相关 | : |
名称 | 北京建保顺筑置业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住所 |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街道安泰大街*号院**号楼***-**** |
法定代表人 | 朱杰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实收资本 | *****万元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股东个数 |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位) | 出资比例(%) |
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最近*期财务数据 |
日期 | ****-**-** |
资产总计 | ******.** |
负债总计 | ******.** |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 -***.**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决定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北京市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其他披露事项 | *.本次增资引入*家外部投资方,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对应持股比例**%。*.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增资不导致融资方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年*月**日,融资方原股东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将其持有融资方的**%股权,对应出资数额*****万元质押给了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京顺)股权质设字[****]第********号和《股权质押协议》置于北交所备查)。*.****年*月**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与融资方原股东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京规自出[合]字(****)第****号;电子监管号:*****************),土地出让价款***,***万元,受让人为融资方原股东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年*月*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融资方原股东和融资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变更为融资方。截至****年*月**日,土地出让价款***,***万元已全部缴纳完毕,融资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融资方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万元。融资方原股东不参与本次增资。*.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前将全额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他信息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意向投资方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函件、受托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详见公告)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相关文件。同时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意向投资方参与报名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须保持*致,股权结构清晰,须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出资,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意向投资方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地产开发”且成立年限不应低于*年(不含*年,以营业执照为准)。*.意向投资方注册资本不低于(含)***,***万元人民币(须提供营业执照)。*.意向投资方在房地产行业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意向投资方****年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大于**亿元(以****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信用评级应为***级(以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跟踪评级文件为准)。*.意向投资方应具备房地产开发*级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明文件)。*.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投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该资金不存在来源于任何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机构或其他借贷平台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资金集合计划的情形,均不涉及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本次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增资条件 | *.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期截止日**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万元)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各方签署《增资协议》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和义务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费用自行承担。意向投资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并交纳保证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以不低于融资方经备案的评估值计算的每单位注册资本的对应价格进行增资。*.若非融资方原因,任*方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形时,该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本次增资须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经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融资方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增资价款的具体支付方式以增资协议中相关条款为准。(*)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投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该资金不存在来源于任何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机构或其他借贷平台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资金集合计划的情形,均不涉及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本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本方参与报名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保持*致,股权结构清晰,须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出资,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若本方成为投资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保证金(《增资协议》生效后转为等额增资价款)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本方认同并支持融资方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成为投资方后,同意为融资方引入战略和业务资源,支持融资方发展;同意在成为融资方股东后,若融资方有融资需求,经融资方有权机构决策后将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必要的借款、增信措施等,并承诺积极配合融资方的融资工作。(*)本方递交意向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示本方已履行完关于本次增资的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本方接受《增资方案》的全部内容(置于北交所备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及借款、放弃增资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融资方有权要求北交所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并重新披露增资信息。(*)本方知悉并认可本次增资融资方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票否决权。(**)本方在成为投资方后,同意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支付基础服务费,按照投资资金金额的*.*%支付,单笔单向不低于*****元。 |
保证金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万元 |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任*方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形时,该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其应交纳的增资款的*部分。意向投资方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其他约定:无。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条件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且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当产生*家及*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后,融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及增资价格:(*)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增资价格;(*)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股东构成、管理团队构成、企业信用、企业综合实力、财务状况。(*)合格意向投资方能够与融资方或其原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或其原股东存在合作基础者的优先。(*)合格意向投资方对融资方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经营理念、业务拓展和制度保障的认同度。合格意向投资方认可融资方经营理念,能够与融资方达成良好共识的优先。 (*)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未来发展战略的协同性、互补性,可为融资方未来发展提供战略支持。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在融资方项目所在地行政区有成功开发房地产项目经验的优先。(*)合格意向投资方具备良好的资源整合能力和资本运作能力。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可为融资方未来发展提供融资支持的优先。(*)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年度房地产企业销售金额(全口径)排名靠前者优先(以克尔瑞地产研究中心发布的《****年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榜******》排行榜为准)。(*)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具有上市公司背景的优先。注:关联方定义:意向投资方的实际控制人、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归属意向投资方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张经理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部门负责人:李经理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