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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良玉街F1栋2-7-4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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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重庆市招标 拍卖 房屋
更新时间 2024-11-05 招标单位
截止时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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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拍卖公告

*、 拍卖标的物: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良玉街**栋*-*-*号房屋。

我司工作人员实地勘察了解到,标的物实际位于石柱县南宾街道良玉街*号*-*号。经核实,***房地证****字第******号房屋与坐落地址为: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良玉街*号*-*属于同*套房屋。目前房屋由被执行人父母居住。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皓元拍卖(重庆)有限公司联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龙坡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若竞买人属联合竞买人,应当委托*名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龙坡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人或*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拍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拍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本次勘验未能查询相关水电气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龙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坡支行;账号:*************************)。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龙坡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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