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长宁街149号1幢2单元6层1号住房(...
更新时间 | 2024-11-0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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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长宁街***号*幢*单元*层*号住房。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物理现状、法律现状)拍卖,竞买人可申请实地查勘,竞买人*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切已知晓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定向询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预约看样请编辑标的名称+看样人姓名+电话号码发送至***********,看样时间统*安排,咨询请于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
*、标的情况:房屋建筑面积约:***.**㎡,房屋用途:住宅,不动产权证书号:川(****)南充市不动产权第*******号,本次拍卖标的为被执行人居住,拍卖成交被执行人需要*定时间腾退房屋,本次拍卖所展示图片仅供参考,请意向竞买人于开拍前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查看标的具体情况,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及可移动装饰装修。
本次拍卖是以本院(****)川****执****号执行案件的名义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已将执行裁定书(拍卖)送达双方当事人,并视为已通知双方当事人房屋拍卖事宜。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自行办理过户,过户中所产生的*切税、费等均由买卖双方按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如标的物涉及水、电、气、维修基金等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欠物业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分钟内如无人出价,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最后*分钟内如有人出价,竞价时间将自动顺延*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于拍卖成交后**日内(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充市嘉陵区支行;账号:*******************并备注“执行案号【(****)川****执****号】余款)”。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自动生成的导航图不作为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具体坐落地址,请各竞买人以实物看样地址为准。如因网络平台上自动生成的导航图造成竞买人误解,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资料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