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中粮面业(德州)有限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运粮路**号) | 法定代表人 | 聂明军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食品制造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小麦粉(通用、专用)(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挂面(普通挂面、花色挂面)(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粮食仓储;收购小麦自用以及小麦批发(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待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经营)。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中粮英属维尔京群岛*拾*有限公司) | **.******* |
德州市财金粮油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德州市财金粮油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德州市铁西南路**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褚夫超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单位名称 | 德州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中粮面业(德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德财金字[****]***号)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中粮面业(德州)有限公司*%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征集到*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法律风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个工作日内*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条所述的任何*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