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东风大桥南以东100米原北大港水库管理处办公区815平方米房屋
更新时间 | 2024-11-0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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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租赁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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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东风大桥南以东***米原北大港水库管理处办公区***平方米房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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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别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天津滨海新区东风大桥南以东***米原北大港水库管理处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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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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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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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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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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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占用情况 |
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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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证编号 | 津(****)滨海新区大港不动产权第******号 | 免租期限 | 无 |
出租方名称 |
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天津市北大港水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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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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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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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国资 |
国资/非本市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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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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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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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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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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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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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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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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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资产行为批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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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津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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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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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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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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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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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确定第**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盘活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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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津行资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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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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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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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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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租金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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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到期日 | |
价格说明 |
租期*年,年租金为**万元,租期内租金合计为**万元(实际成交价格即所支付的租金以租赁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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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年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意向承租方需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应在项目公示要求的时间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书面通知的期限内与出租方商定提交拟签署租赁合同文本并签署该租赁合同,且须按合同约定足额交纳租金。
*、遵守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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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处理 |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金的保证内容及公示约定任*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最终承租方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支付约定价款、交易服务费,天津产权确认交易服务费到账及收到出租方提供的已收到约定租金等相关价款的证明材料后可出具交易凭证,出具交易凭证后最终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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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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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
不涉及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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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场结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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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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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此次出租的房产标的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勘察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现场勘查后,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赵珺,联系电话:***********,预约现场勘查的联系时间:工作日的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挂牌期间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依规定办理承租登记手续,登记时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确认书》,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并对该出租房产现状已完全知悉且认可。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该项目公示的指定银行账户。
*、此项目在挂牌期内如只征集到*个意向承租方,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承租方不得合租、未来不得转租。
*、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以下内容:
(*)知晓由于出租房屋空置年头较长,房屋已产生不同程度损坏,出租方已对该项目的房屋部分进行修缮。
(*)承诺自行出资装修,装修前向出租方提供装修方案及图纸,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期间,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全部水电费、清洁费、维修等费用。
(*)承诺不得在租赁土地上私搭乱建、挖坑取土、做工程等,不得扩大占用范围,不得建造砖混结构的建筑,如进行*些必要的临时设施建设,须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出租方同意建设后须承诺租赁期满后,临时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保留使用和责成承租方拆除的权利。
(*)承租期间承租方对房屋有使用权并承担房屋维护责任,承租期满后承租方应对出租房屋恢复原状,如有损坏,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义务保护租赁场地范围内所有现存设施的完整性,并对安全性负责,如租赁期间各种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承租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租赁合同终止后,除可搬离情况外的投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可在不损毁出租方建筑、设施前提下,经出租方同意后将可移出部分投资装修搬离,未经出租方同意或因搬离会发生安全隐患的不得搬离。
(*)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合同提前终止,全部投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在租赁期间如遇规划拆迁、收购、改造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应无偿搬离,出租方、承租方互不赔偿,承租方需经过出租方同意后将可移出部分投资装修搬离,出租方退还未能履行剩余时间的租金。承租方对此已自行了解和掌握该地块的规划整理情况审慎做出决策,产生*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承租方应在签署租赁合同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年度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如果协议成交则*年度租金为**万元,如果产生网络竞价,则以最终成交价格进行折合计算。天津产权在收到出租方提供已收上述款项的收款凭证后履行后续交易程序。
*、最终承租方须承担交易双方共计*%的交易服务费。
**、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后,双方进行交接,完成交接后承租方对场地范围内的所有设施享有使用权,同时对安全负全部责任,如遇安全事故,承租方承担*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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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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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对使用面积产生质疑,可自行测量,但最终承租面积以评估报告为准。
*、由于出租房屋空置年头较长,房屋已产生不同程度损坏。出租方已对该项目的房屋部分进行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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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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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