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海水珍珠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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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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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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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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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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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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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个工作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若挂牌期满只产生*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移交通知书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的现状所涉及的*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品质等。
*、意向受让方*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移交通知书》,并在《移交通知书》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次性交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移交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移交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意向受让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参与受让。
*、受让方自足额结清交易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交割手续,若超过交割期限受让方未接收标的,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受让方应承担标的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标的交割过程中及交割后产生的*切责任、费用及风险(含标的的保管、运输、安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转让方以及重庆联交所不对所处置标的的真伪、品相、质量、优劣、品牌等作任何形式的评论、保证和承诺。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
**、项目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标的物起始价确认清单。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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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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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后第*个工作日**时前缴纳,以到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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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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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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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挂牌.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惠经理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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