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川W76073(柯斯达SCT6702XZB53LEX)旧机动车
更新时间 | 2024-10-3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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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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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标的名称 | 川******(柯斯达***************)旧机动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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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车辆类 | 标的所在地 | *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 |||||||
评估机构 | 成都市川衡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值(万元) | *.** | 账面价值(万元) | *.**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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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披露内容 | *、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可进行现场看样,以实物为准,自行查阅、勘察,核实。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看样事宜,未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李斌,电话:***********)。 *、转让底价不含税,增值税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本转让标的不涉及指标转让;车辆必须过户,如过户本市的,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当地小客车买受资格及过户政策要求;如过户外地的,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外地的车辆迁入政策。 *、本转让标的年检已过期,检验有限期至****年*月。 *、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
车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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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 否 |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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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西昌市*岔口西路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刘兴伟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水利管理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水能资源的开发、投资、建设;水电的生产和销售;水利机械、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与检修;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 | |||||||||
批准单位 | 华电*川发电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报废处置的批复 (华电川司财函〔****〕**号)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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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付清 |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如挂牌期满只产生*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在天津产权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该项目现状情况的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之判断确认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本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的*切交易风险。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品质、使用性能不作保证。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成交金额*%的交易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支付)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转让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提出任何主张;(*)同意转让标的因年检到期、保险到期、违章处理及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涉及的*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已自行了解转让标的过户的相关政策,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的,转让方将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取消其受让资格,重新在天津产权公开转让本项目:(*)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未按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约定付清交易价款、服务费的。(*)其他违反天津产权交易规则的情况。 *、转让标的移交前车辆发生的*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移交后车辆发生的*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