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旭能发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东路**号*号楼*层*-****) | 法定代表人 | 宋尚锴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管理;工程技术咨询;建设工程监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建设工程监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
御风(北京)航空资产结构调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安徽中城大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经****年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北京旭能发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标的企业****年度向股东分配利润**,***,***.**元,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其中分配给转让方*,***,***.****元。*、转让标的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信托项目项下的信托财产,由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标的企业原股东御风(北京)航空资产结构调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如上述股权转让先于本项目成交,则需要征询受让上述股权的受让方是否行使对本项目的优先购买权(具体详见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存北交所备查)。*、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号航信大厦 |
经济类型 | 其他 |
法定代表人 | 何唐兵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其他金融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天岚******号新能源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挂牌转让部分股权的投决会决议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旭能发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次性原额无息返还。*、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他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次性支付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