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宁县和盛镇东乐村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0-2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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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和盛镇东乐村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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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县和盛镇东乐村光伏发电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郝阳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甘肃恒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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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县和盛镇东乐村光伏发电项目*** | ****-******* | 工程-施工 | ******.**(元) |
公告内容
宁县和盛镇东乐村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宁县和盛镇东乐村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县和盛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恒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宁县和盛镇东乐村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春荣镇李台村
*.*工程内容:该项目设计总功率**.****,利用东乐村村部和互助老人幸福院屋面***.***平方米区域,共设置**块****单晶硅电池组件,光伏组件安装方向为正南,倾角**°,采用轻型架钢结构安装通过设置汇流箱*台、****逆变器*台、并网柜*台,以及电缆、接地扁钢、基础、光伏支架等设施,最后接入附近交流电网实现并网投运。招标控制价:******.**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资金来源: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及自筹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无。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半年任意*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半年任意*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方式
*.*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参与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通过资质审核后进行竞价程序,投标人须在****年**月**日**时**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成交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盘*份(****格式及***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恒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招标人:宁县和盛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和盛镇北大街*号
联系人:郝阳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市直机关北区商铺*号
联系人:郑莉娟
联系方式:***********
甘肃恒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