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标的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哈尔乌素露天煤矿两家转让方共同委托,挂牌底价******元(其中准能公司******元,哈尔乌素公司******元)本次转让标的物全部按照报废车辆进行处置,不允许过户,参考明细表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型号等以现场勘验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相关记录。 *、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致。 *、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预约后,亲自进行实地勘验。 *、本次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本次转让的废旧车辆为转让方单位内部使用车辆,部分车辆未进行机动车登记注册,无车辆行驶本,部分车辆为有牌照车辆。如受让方受让标的后私自上路行驶所产生的*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中部分车辆为特种车辆,转让方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罐体内部清理,受让方受让标的后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对该类特种车辆进行拆解,并承担相关拆解责任。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请向中心按照挂牌价的**%交纳交易保证金(其中**%为认购保证金;**%为受让履约保证金)。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放弃交易的,转让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转让方今后所有挂牌项目。 **、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