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24-10-2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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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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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顺社区**号楼**号门市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财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水表、电表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配合过户;如需更换自行更换,转让方不承担更换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水费、电费有余额需退还转让方,如水费、电费有欠费由受让方自行缴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卷帘门、窗户、水管、防水等设备设施)。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