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重庆通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21471.700666万元债权
更新时间 | 2024-10-2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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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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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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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重庆通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及*****.******万元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万元。其中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底价为*.**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万元。如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形成溢价,则溢价部分为股权溢价;,*、据评估报告载: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尚未开展实质经营,无在职员工;(*)转让方将位于重庆北部新区梧桐路*号交投大厦**楼的租赁房屋无偿提供给标的企业作为办公场地使用,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标的企业暂未办理重庆市渝北区两路组团*分区****-*/**地块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本次评估通过标的企业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变更协议等资料对权属进行核实;(*)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实际出资额为*;,*、据转让方所述,截至****年**月**日,标的企业暂未交纳重庆市渝北区两路组团*分区****-*/**地块涉及的契税,契税预计交纳金额为***.*万元(实际金额以税务部门核实为准)。受让方在收到该款项的缴款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次性支付款项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待成功收取款项后转让方将协助办理土地产权证;,*、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年*月财务报表。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标的企业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受让方未按期足额缴纳后续出资导致转让方需要承担缴纳责任时,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的情况。*.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借款本金合计*****.****万元,利息合计***.******万元。评估基准日至债权交割日(即实际偿还日)期间,该笔借款本金产生的利息(按照年利率*.**%计)由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据转让方所述,截至****年**月**日,标的企业暂未交纳重庆市渝北区两路组团*分区****-*/**地块涉及的契税,契税预计交纳金额为***.*万元(实际金额以税务部门核实为准)。受让方在收到该款项的缴款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次性支付款项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待成功收取款项后转让方将协助办理土地产权证。*.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如标的企业中存在使用转让方或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受让方应承诺交易完成后不继续使用上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在股权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