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南通高新区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商业用房招租
更新时间 | 2024-10-1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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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高新区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商业用房招租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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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通高新区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商业用房招租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按房屋现状出租,非空置房源及部分退租标的,原承租人的装修及物品不在拍租范围,成交人不得就该部分提出权益主张,房屋按照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不负责添置设施、物品,亦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 *.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本次竞租 *号标的南通高新区江海智汇园(金新街道鹏程大道南侧、世纪大道西侧,以下简称为高新区江海智汇园)商业*号-*店面用途限定为药店类;高新区江海智汇园商业*号-*店面用途限定为水果店类;高新区江海智汇园商业**号店面用途限定为美容美发类;高新区江海智汇园商业*号店面用途限定为奶茶饮品类(全国连锁)。 **.江海智汇园商业*号店面由原租用人使用中,原租用人报名参加拍租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或使用人)成交的,本次拍租租期自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开始连续计算;标的如非原承租人(或使用人)成交的,由出租方负责依法收回房屋并按收回的现状移交给成交人(新承租人),出租方对交房时间不作保证。因出租方原因造成无法交付标的的,新承租人可选择等待出租方交付或提出退租申请,出租方与新承租人互不追究损失。新承租人提出退租申请的,出租方仅退还新承租人交纳的租金、房屋押金(无息),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亦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由此产生的*切风险与损失均由新承租人承担。竞租人因此认为有风险的,应当退出本次拍租活动,或在竞价中考虑风险并慎重报价。其余标的现为空置状态,拍租成交后,由出租方按照房屋现状交付,高新区江海智汇园商业*号-*、*号-*现已打通,且有原承租人遗留的装修,成交人须自行拆除装修并按照江海智汇园*号店面分割示意图将房屋砌墙分割使用,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出租范围仅限于出租房屋租赁使用权,房屋内的其他设备设施、物品物资等不在本次拍租范围。 **.《租赁协议》(样本)为本次竞价规则的组成部分,竞价成交后成交人将自动接受相关条款的制约,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详细阅读了解《租赁协议》(样本)。 **.本次竞租标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暂定为*.*元/平方/月,水费收取标准为*.**元/吨、电费收取标准为*.*元/度,租赁期间由承租人与物业公司自行结算,相关收费标准仅供参考,租赁期间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竞价成交后,承租人应于****年**月*日前支付: (*)首年租金,收款人: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通银河路支行。保证金不可抵付成交价款,《租赁协议》签订完毕且没有违约行为的,由拍卖公司于租赁合同签订完毕后*日内将保证金退还至成交人预登记的账户中。 (*)房屋租赁押金按照*个月租金标准收取,收款人:同上(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账户)。原承租人拍租成交的,原租赁期间的房屋租赁押金不退,不再另行收取房屋租赁押金。 (*)拍卖佣金按照南通市财政局标准收取:成交价**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成交价**-**万部分收取*.*%,成交价**-**万部分收取*.*%,成交价**-**万部分收取*.*%,成交价**-***万部分收取*.**%,最低收费标准为****元,不足****元的按照****元收取,收款人:江苏天勤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濠西支行,账户:*****************。 **.租赁期间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成交人按前条规定付清相关款项后,应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江苏天勤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崇川区人民中路***号尚东国际商务中心*号楼****室)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日内(具体按照委托人通知为准)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及《租赁安全协议》。 **.成交人逾期支付相关款项即视为自愿放弃,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经济等法律责任。 **.买受人结清款项后,由出租方向买受人开具租金及押金收取凭据。 **.标的交付:成交人按约定缴清首年租金、房屋押金,根据出租方的具体通知,由出租方与成交人在租期起算日前按现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签署《租赁资产移交单》。原租用人成交的,不再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出租房屋移交后,成交人获得标的物使用权,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