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城投高标准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占地共***亩,建设规模:基地存栏母猪****头,年出栏育肥猪*.*万头,猪苗*.*万头。种公猪**头,总建筑面积******平米。(仅供参考) *、土地有权属证书,基地所有设施权属归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 *********** 潘瑞春,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出租方可协助),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租赁资产以现状为准,成交后,不得因面积变化、机器设备使用状况等调整租赁价格。(明细见) *、该工业厂房及设备用于生猪养殖及其相关的生产经营,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标的租赁期限为**年,有*个月免租期,合同生效后的**年内,标的租金为成交价/年;第**年起,标的年租金价格由出租方选定第*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若评估价高于成交价,则以评估价为准;若评估价低于成交价,则以成交价为准。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违反公告内容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